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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高丽园”欠3700万不还 法院受理诉讼34起
2012-09-05 07:37:4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宋扬 李伟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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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9月5日讯 随着高丽园原老总涉嫌诈骗案浮出水面和两名被害人先后报警,社会各界关注的一连串疑问也随着案件的进展不断被抛出——高丽园的资金链是何时断裂的?借款人除了目前已报案的两人外还有多少人?其所欠钱款能否还上?4日,记者从哈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到该院立案索要欠款的案件有34起,涉案标的金额3712.996万元。

  多个供货商自述 去年开始货款屡要不给

  “我家从2005年开始在哈尔滨供货,经营的是牛羊肉。2006年,我们开始给高丽园供应牛肉,但我家只是其中一家,向高丽园供货的还有很多家。高丽园在我家用货的钱款从几千元到上万元都有,之前的还款情况还挺好。高丽园欠我的4万多元是从2009年到2011年期间的货款。我们多次去结款,但是对方总也结不了。到了去年下半年,突然发现高丽园有的店黄了。万般无奈之下,我就去法院起诉了,今年3月开的庭。虽然胜诉了,但是还得等执行。”哈市某大型食品批发市场的经营者张女士无奈地对记者说。

  据介绍,从2011年上半年开始,高丽园便已经出现了拖欠货款的情况,在屡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多个高丽园的供货商只能诉诸法律。与此同时,一部分与高丽园或其负责人有资金往来的借款人,看到高丽园多个店面纷纷关门后,便将高丽园及其法人告上了法庭。

  去法院起诉 债主多得排起了队

  张女士回忆说,大约是去年年底,听说高丽园黄了以后,她便准备好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没想到去法院起诉高丽园的债主甚至排起了队。大家都害怕人去楼空,欠自己的钱就这么黄了。”张女士说,在这些起诉的人当中,有一部分人是高丽园的各路供应商,有供应酒的、供应肉的,还有供应各种饮料的,“反正当时高丽园是啥钱都欠,不光如此,还有一些当事人标的金额较大的、百万元以上的都是金永鹤欠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2011年9月至10月,高丽园多家分店关门后,供货商、借款人纷纷向高丽园或金永鹤提起诉讼。目前南岗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高丽园或金永鹤的借款诉讼已达34起,涉及金额达3712.996万元。其中有3起个人诉黑龙江高丽园饮食有限公司案件为2007年提起诉讼,每人标的额为8万元左右。其中2009年有两起起诉高丽园饮食有限公司的案件,2011年有一起某担保公司起诉高丽园饮食有限公司的案件,标的额为300万元。其余28起均为去年年底集中诉讼的起诉高丽园或金永鹤的借款诉讼案,其中标的额最大的一起案件为某担保公司起诉高丽园、金永鹤夫妇的案件,其标的额为2107万元。在所有的诉讼案件中,以单位名义起诉的案件共有12件,以个人起诉高丽园的共有22件,合计34件,其中个人起诉占到近65%,单位起诉占到了35%。

  欠租赁费逾期不还 总店已被强制迁出

  长江路店作为高丽园的总店因拖欠租赁费用和各种费用,房屋所有权单位也将其告到了法院。7月24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公告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黑龙江高丽园饮食有限公司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2年2月2日向被执行人发出(2012)哈执字第6号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黑龙江高丽园饮食有限公司仍拒不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被执行人黑龙江高丽园饮食有限公司在2012年7月31日前迁出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69号房屋,到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据哈市中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因黑龙江省高丽园饮食有限公司拖欠租赁费,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迁出义务,3日,该院执行一庭已对黑龙江省高丽园饮食有限公司实施了强制迁出。“为了避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和引起围观,执行人员选择从高丽园后门进入。进入室内后,执行人员发现,高丽园内的餐饮设备、物品品种繁杂,到处都是桌椅板凳、各种餐饮器具,还有海鲜、红酒、饮料、账册、印鉴等。由于长时间没人,楼内一些食品因变质异味扑鼻,厨房更是臭气熏天。执行人员对楼内物品进行了清点及登记。”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