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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法院强化人民陪审调解力度 普通案件调解率达70.8%
2012-09-15 19:09:39 来源:东北网  作者:付建国 李玉宝 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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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5日讯(付建国 李玉宝 记者岳云雪)截止到9月初,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通过强化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强化人民陪审调解力度,强化人民陪审员敢于提出陪审意见等措施,案件调解结案331件,普通程序案件调解率高达70.8%,同比提升9个百分点。

  在庭审中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参与权。根据院审判流程管理实行自动分案原则,根据案件繁简分流原则,凡是使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件件实行陪审员陪审。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进入到各业务庭时,由立案法官负责通知具体人民陪审员到主审法官处阅卷,了解案情及开庭时间,做好开庭前准备工作,并与主审法官商讨庭审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同时,该院还强化了调解工作,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并有较强亲和力的特点,让其与法官一起开展庭前调解和诉中调解,深入基层,深入当事人家中开展巡回调解,综合运用背靠背、过错剖析、冷处理等多种调解方法,从情、法、理等多角度进行调解,尽力修复原有关系,促成双方在庭前或庭中达成调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

  在合议中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陪审意见。为防止合而不议,该院不仅要求普通程序审理的各类案件必须合议,而且还必须在设有监控的审判法庭内进行合议,合议庭笔录必须由合议庭成员本人签字。对于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民商事案件,该院要求参审的陪审员必须提出案件处理的陪审意见,如实记录和签字,并将合议内容作为人民陪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标准。另外,该院还要求主审人树立平等思想,在理念上尊重人民陪审员发表个人意见。该院还规定人民陪审员陪审意见与法官不一致时,根据合议规则予以处理。如果人民陪审员仍坚持自己意见,可以按照院里规定提交院审判委员会,集全体委员智慧,决定案件的最终意见。

  在审委会中邀请人民陪审员列席,听取意见。为进一步扩大和延伸人民陪审职能,该院对于一些矛盾特别突出易激化案件、重大影响案件等特别类型案件,采取积极邀请当地有威信且经验丰富岁数大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请其利用自身知明度和亲和力来帮助法院做好双方当事人协调工作,并列席此类案件的审委会。在审委会上充分听取其意见,并加以认真考虑。为鼓励人民陪审员能提出独特的解决案件方案,该院规定在审委会上其意见被采纳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截止到9月初,该院2012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231件,其中按照普通程序审理467件全部都有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通过强化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强化人民陪审调解力度,强化人民陪审员敢于提出陪审意见等措施,这些案件调解结案331件,普通程序案件调解率高达70.8%,同比提升9个百分点,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案件质交,并推进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