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9日讯 今年来,为进一步引导民意形成强有力的正面舆论,兴安法院完善四项机制,全面巩固和加强司法宣传工作,以崭新的司法宣传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是巩固考核奖惩机制。根据客观实际,科学制定在法院宣传方面的硬性任务,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并辅以严格的奖惩措施。对于高品质完成宣传任务的干警给予奖励,对于不能完成任务的,坚决按奖惩制度予以兑现。
二是完善材料报送机制。形成由部门领导督促、各庭室宣传联络员具体负责、政治处宣传人员整体把关的网络化、立体式材料报送模式,保证人人参与、人人有责。明确稿件报送要求,对于审判事件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工作创新等特色亮点做到不迟报、不漏报。
三是完善合作交流机制。积极探索与媒体的合作方法,加强与《中国法院网》、《黑龙江法制报》、《黑龙江省电视台》、《鹤岗日报》、《鹤岗晚报》等媒体网络的部门联系与合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交流,诚邀媒体和地方宣传部门前来法院,就写作、投稿等方面事项进行专题辅导,并对干警撰写的稿件进行点评指导。
四是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出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敏感性、群体性、重大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的各个环节,必须有一个正确的风险评估。一旦发生苗头,及时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上级法院报告,研究应对策略,防范负面舆情发生,同时与当地党委、政府部门的舆情监控部门加强联系,在技术上、人力上得到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