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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工农区人民法院努力完善信访机制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2012-09-20 17:10:18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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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0日讯 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将信访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提上重要日程,按照最高院、省法院、市中级法院和各级党委、政法委关于涉诉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四个必须、五项制度”为基本思路,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涉诉信访工作逐渐向好的方面发展,特别是在今年“两会”期间,信访案件量大幅度下降,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原旧访案件16件,现息访6件,其他方式处理的5件,1件正在审理中,其余4件均在稳控工作中。今年化解有信访苗头的案件8件,化解初访6件,无新生有理访案件,无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实现了信访工作的良性循环。主要做法是:

  一、认清形势,主动正视上访矛盾,牢固树立全局观念。

  法院的上访问题是绕不开、避不了、甩不掉的,上访问题一天不解决,不但牵扯法院的人力、物力,财力,还会影响法院的权威和公信力,给法院带来不良影响,制约着法院的发展。同时也给上访人带来“诉累”,严重影响着家庭、社会和谐和稳定。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党组一班人认为,解决信访问题不能采取推、托、躲、堵以及不理会或矛盾上移的方式,这些方式不但不能彻底解决信访问题,反而会使信访问题象“滚雪球”式的越滚越多,影响法院形象的提升。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地处全市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在全市法院系统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不及时解决信访问题,势必会影响全市法院整体工作。为了使全院干警对信访工作有个高度的认识,组织干警对过去身边发生的上访案件开展“回头看”活动,通过座谈交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引起干警共鸣,让干警充分认识当前信访工作、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向全院干警下发处理涉法访案件的有关文件,部署中院对信访工作的要求,让干警清醒认识到信访工作是全市法院大局工作之一,必须认真办理、狠抓落实,增强紧迫性,树立全市法院信访工作“一盘棋”观念。

  二、领导带头,明确责任,形成全院整体合力

  确定立案庭负责全院信访工作,各审判、执行等部门都是涉诉信访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规定院长是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亲自管亲自抓,对涉诉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和“四定一包”(定领导、定人员、定期限、定方案、包结案)责任制的要求对分管部门的涉诉信访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管具体抓;各部门积极行动,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结案标准对涉及本部门的涉诉信访案件一抓到底,负责到底;同时对上访案件进行信访等级评估,按时间长短和难易程度评估划分一、二、三类信访案件。对情绪激烈,言行偏激,信访不信法,不到本院来,越级上访的案件划分为一类案件,由院长亲自带队化解;对上访人能主动到法院接谈,不走正常申诉程序,要求司法救助过高,企图通过司法救助达到利益最大化而闹访的,划分为二类信访案件由主管信访副院长带队化解;对上访人要求通过程序解决信访问题,无法实现的,寻求帮助的以及最高院已终结,需要移交地方稳控的,划分为三类案件由主管信访庭长带队化解,并选调一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较高,矛盾化解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对群众来访、来信、来函进行登记、编号、分办、催办、回复,对群众的建议和要求能当日答复的当日答复,不能当日答复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群众对答复不满意,层报主管院长答复,再不满意由院长亲自答复,使每一位涉诉群众人人有接待,案案有人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形成了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三、带着深厚的群众感情,采取“五个主动、五个到位”化解信访案件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信访案件的性质大多数是涉及民生的案件,房屋拆迁、劳动争议,医疗赔偿,交通事故等案件,从信访案件人员构成看,上访人员绝大多数均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教育水平较低,普通百姓,没有生活来源,有的上访人居无定所,社会最低生活也难以保障,他们更需要党、政府、司法、社会给予更多的体恤和关爱。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通过采取“五个主动、五个到位”的方法,化解了一批新旧访案件。

  一是主动约谈,认真倾听,帮扶到位。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以来,将院长接待日由定期接待变为主动约谈,由院长亲自联系涉访人员到法院,与包案领导、责任人面对面向上访户了解情况,认真倾听他们的呼声,感受他们的疾苦,体察他们的情绪,理清问题根源,制定息访措施,快速落实,取得了实效。在主动约谈中了解到,苏某家庭比较困难,没有生活来源,苏某原是市农机修造厂工人,1987年调到农机局青年点,单位解体后一直未安排工作,到法院诉讼要求安排工作,经一审、二审、再审被驳回,考虑到苏某的现状,张兴志院长,许自立庭长多次到农机局协调沟通,最终农机局同意拿钱为其联系劳保统筹,9年信访案件得以化解。另有刘某、赵某不服一,二审到省院因没立上案,而上访多年,经与省院沟通,近期省院同意亲自到我院审查这两起案件,让当事人看到了我们解决信访的诚意,将当事人吸附在当地。

  二是主动下访,家中化解,感化到位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对有些涉访人员不与法院见面,不到法院反映情况的,信访不信法的,院领导采取主动下访的措施。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作思想工作,以情动人,以理说服,化解抵触情绪,使涉访人员配合法院解决涉访问题。如高某人身损害赔偿案,三级法院驳回请求,但仍坚持上访六七年,包案领导在约谈后认为,虽然其要求得不到法院支持,但也要做好教育和救助工作。包案领导几次到其家,看到其生活环境一日三餐无保证,便送去米、面、油,后又与区民政局沟通协助为其办理了低保,并根据其实际生活困难协助其申请廉租房。使高某感激不止,书面表达再不上访。另有孙某20年离婚上访案件,最高院已终结,孙淑艳也因非法访三次被教养,满腹怨气,言辞激烈,声称不拿7个亿别想解决问题,对这样的当事人,我们没有放弃,白天没时间晚上去,工作日没时间去休息日去,我们凭着耐心一次次到家中做化解工作,过年给其送去生活用品,在接触中了解到,孙淑艳心地善良,信仰佛教,我们为她送去了“命运如何吉祥”,“家庭如何和睦”,“灾祸如何断除”,“身心如何健康”等多部圣贤佛教影碟,一次次感动,孙某终于拿出户口,接受了为其办理了的低保,虽然孙某没有明确书面表示不再上访,但自我们到其家中做工作以来,没有再去北京上访,让我们看到了和解的曙光。

  三是主动依靠,借助力量,支持到位。一要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建立健全涉诉信访救助制度,对存在生活困难的涉访人员列入救助范围,积极与政法委、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使困难当事人低保、廉租房落实到位,政府救助资金支持到位,今年已到位救助资金15万元,为两名当事人办理了低保,1人廉租房正在协调办理中,切实解决涉访人员实际困难。二要借助和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到矛盾化解工作中来,积极引导当事人就近就地选择民间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力争将矛盾解决在诉前。三要对涉及相关单位的涉访案件,主动召开联席会议,在解决信访工作上形成合力,达成共识,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如冯某因动迁安置未到位上访近十年,院领导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最终在我院的努力下,促成双方达成安置协议,冯某息访撤诉。

  四是主动稳控,初访案件化解到位。

  实践证明,初次来信来访问题解决不好,会导致由“初访”变为“重访”,由“逐级访”变为“越级访”,我院十分重视初访案件,对于初访案件,采取“三、一、三”方式解决,即院长,主管院长,主管部门庭长三级审核,院长,主管院长,主管部门庭长每人只有一天阅卷时间,三天给予当事人答复。没理的解释到位,有理的解决到位。我院有一起时隔15年初访案件,三天解决。案情是被告将原告的车卖给第三人了,法院判决买卖无效,第三人返车,原告返款。车扣押在法院没返给原告,至今还在法院院里放着,风吹日晒,已报废,钱也没有执行回来返给第三人,第三人当年因抢劫被判无期徒刑,其母亲多次来找没有解决,今年第三人王某刑满释放到法院来要买车款。经过我们三级审核后认为这是一起有理访,三天后我院将车款垫付,当事人息访,将该起上访案件解决在萌芽之中。

  五是主动预防,强化源头治理到位

  抓好立案关,以疏化访。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受理,但主要应先由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或司法解释不宜受理的,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避免案件带病进入法院。强化案结事了意识,以调息访。案结事未了是信访案件产生的主要因素,把和解、调解作为民事、行政案件结案的主要方式,加大调解力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案结事了。抓好案件质量关。从信访案件的质量看,裁判完全错误、必须改判是极少数,案件没有问题纯属当事人无理缠访的也是极少数,绝大多数都有这样那样的瑕疵,所以提高案件的质量尤为重要,我们加大了对审判质效的管理力度,加大案件“三评查”力度,坚持案件质效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分析,案件质量和效率全院干警排名,形成先进鞭策后进,后进赶超先进的争先创优氛围,促使办案干警司法能力提高,从而促使案件质量的提高,以案件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信访工作的良性循环。加大对民生案件的审理力度。处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使审判工作真正体现关注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权的职能作用,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

  四、改进“四项服务”提高信访工作服务水平

  一是改进服务方法。信访工作每天与有意见或有怨气的群众打交道,稍不注意工作方法就容易激化矛盾,因此干警服务方法和服务态度对做好信访工作尤为重要。为提高信访工作服务水平,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会,强调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并结合队伍建设活动,开展改进工作作风专题讨论,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增强信访意识,杜绝信访可有可无的不良认识和消极态度,变“要我做”为“我要做”,使在信访工作中为人民群众服好务成为自觉行动。

  二是改进服务态度。我们要求信访工作人员从一句话、一个眼神做起,一个行为做起,改进服务态度,做到文明接访、礼貌接访。即:对待当事人“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有“热心、细心、耐心、诚心、爱心”;“大事小事认真办、一切事情依法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平等对待、生人与熟人平等对待、本地当事人与外地当事人平等对待、有人引见与无人引见平等对待、有领导指示与无领导指示平等对待。坚决杜绝有访不接、久拖不复、敷衍应付、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等现象,从而以优良服务取信于民,树立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爱人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改进服务时间。为方便上访人随时反映问题,我们在做好院长接待日制度的同时,在信访工作上推行院领导电话接访制度,上访人可以随时通过电话向院领导反映问题,也可以预约来访时间,而且不分工作时间内和时间外,增强了院长接待制度的灵活性,力争群众一次性解决问题,受到群众好评和欢迎。

  四是改进服务方式。明确了“三抓”、“四不”的信访服务服务方式。即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抓早、抓小、抓了。做到:一要不怕。解决信访问题虽有难度,但只要思路正确,措施到位,难题是可以解决的。二要不推。建立首问责任制,对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要义不容辞,对不属于自己处理的问题也要认真接访,不能一推了之。三要不拖。有些上访案件刚发生时,积极工作,能够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时间越久越被动。四要不压,对于上访问题,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及时快速做出处理。(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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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