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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9月21日讯 日前,省政府正式发布了《黑龙江省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结合我省正大力推广的“首诊在社区”医改举措,全科医生将出现在离我们最近的社区医院中,签约后即可成为市民的家庭医生。据了解,今年年底前,我省将初步建立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全科医生将作为家庭医生走进市民生活,推广以后我省每万名居民将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底啥是全科医生、今后会怎样为居民服务?20日,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哈尔滨等三城市为试点
“培养全科医生最终的目标,是让我省的每位居民都有自己的家庭医生。”对于为什么要培养全科医生,省卫生厅负责此项工作的处长姚国峰表示,培养的所有全科医生都将在基层医疗机构也就是社区上岗,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健康咨询的服务,成为居民的家庭医生。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是对我省现行医生培养制度、医生执业方式和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重要改革,按照规定,我省将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其中,我省先行确定哈尔滨市、大庆市、七台河市作为全省试点城市,从今年开始全面推进实施全科医生制度。各市(地)、县(市、区)要分别确定若干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试点单位,全面推进实施全科医生制度。
当全科医生要多读三年书
全科医生如何培养?按照我省实施方案,全科医生培养模式为“5+3”,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也就是说如果想当全科医生要再多读三年书。
据介绍,在过渡期内,我省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毕业后规范化培训,从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中招收,由省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负责培训;另外一种是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全科方向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统一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要求进行培养,培养结束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合格证书。此外,我省还鼓励在岗医生转岗全科医生。
按照我省规定,力争到2013年年底,全省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均有1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20年,我省将初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与居民建立契约关系划片服务
“居民最需要的不是小病也到大医院就诊,而是有近在身边的全科医生能进行日常诊治、提前预防,全科医生平时在社区坐诊、随时上门为辖区居民服务。”姚国峰说,全科医生的服务其实就是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的家庭医生,日常他们将根据每位居民的不同情况,实施预防保健和健康咨询,居民则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喜爱、信任的全科医生作为自己的家庭医生。其中,参保人员可在本县(市、区)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或全科医生范围内自主选择签约医生,期满后可续约或另选签约医生。我省每名全科医生的签约服务人数控制在2000人左右,其中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要有一定比例。
为让居民看病不再难,我省还将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机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和分级医疗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院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机制,也就是今年起有条件地区率先开展全科医生首诊试点,鼓励组建由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生或乡村医生等人员组成的全科医生团队,划片为居民提供服务。
为签约居民看病按年收费
全科医生的服务如何收费?记者了解到,我省全科医生将按签约人数收取服务费,也就是说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年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具体的标准和保障范围由我省各地根据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按照不同人群的需求,通过提供不同的医疗卫生服务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签订服务契约的非参保居民,按协议由个人支付服务费。
而对于全科医生其他诊疗收费标准我省也进行了限定,按规定,我省全科医生可根据签约居民申请,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费用;也可向非签约居民提供门诊服务,按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