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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唱女与保镖酒后开房上演闹剧 陪唱女报警称被保镖强暴
2012-10-18 14:14:05 来源:大庆晚报  作者: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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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8日讯 一个是陪唱女,一个是高利贷公司的保镖,二人相识在东风新村一家俱乐部。

  随着高新公安分局刑侦四大队对案件的深入调查,一起强奸案渐渐浮出了水面,涉嫌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已于9月17日归案,目前被高新警方刑事拘留。

  陪唱女报警称被强暴

  9月14日中午,一名衣着时尚的妙龄女子媛媛(化名),走进高新公安分局,声称自己被强奸,请求民警把强奸她的人绳之以法。

  据媛媛介绍,她今年20岁,在东风新村一家俱乐部当陪唱女,事发当晚,有6名男子到俱乐部唱歌,找了媛媛等6名陪唱女,她被6人中的刚子(化名)点中,二人聊得不错,酒后,双方还互留了电话号码。几人喝着喝着,不经意间就到了次日凌晨2点多,歌唱完了,媛媛和刚子一帮人,一起往楼下走,这时,媛媛提出要回家,但刚子却不同意。

  媛媛说,当时几个人乘坐两辆车离开了俱乐部,轿车一直行驶到位于高新区的一家宾馆附近。下车后,媛媛请求刚子,让她回去。为了离开现场,她掏出手机,给男友打电话,想让男友来接自己。突然,刚子抢过手机扔在地上,手机被摔碎。这时,刚子的一个朋友走了过来,打了她一下,她吓得躲到刚子身后,另两名陪唱女把打媛媛的男子拽走了。

  此时,现场只剩下刚子和媛媛,媛媛说自己被打一拳后,就特别害怕,之后,被刚子带到了一家宾馆的3楼,刚子开好了一间房。

  媛媛告诉民警,她看到刚子把衣服脱了,便趁机开门往走廊里跑,结果刚出门就被刚子抓住头发拽回了室内,一顿拳打脚踢。

  媛媛称,随后刚子与自己强行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10多分钟后,又发生了第二次性关系。直到第二天6时多,媛媛穿衣服时,还被刚子用手机拍了一张裸照,这才离开宾馆。

  保镖说是陪唱女自愿

  刚子,24岁,父亲早年病逝,母亲在外地打工,2年前曾因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过。目前,在一家高利贷公司工作,充当保镖。

  案发后第三天,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将刚子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刚子归案后交代,他们下车后,媛媛不愿意跟他上楼,还说已经有男友了,不能和他睡觉。媛媛在同她男友通话时,他特别生气,抢过手机摔在地上。随后,他带着媛媛进了宾馆,用一张假身份证开了房。

  刚子告诉民警,他让媛媛脱下衣服,媛媛便自己脱了下来,还说就一次,在发生完性关系后,他进卫生间冲洗。这时,媛媛穿上了衣服,打开房门往外跑,结果被他拽回来,一顿拳打脚踢,而后,二人再次发生关系。

  当民警问刚子,媛媛对发生性关系一事是否自愿时,刚子说媛媛是自愿的,主动换衣服跟他下楼上车。

  民警:在宾馆内媛媛是否向你求饶,要求离开?

  刚子:她提出过要走,但是我没让她走。

  民警:为什么要踢媛媛?

  刚子:媛媛和我发生性关系后,她要走,我不让她走,踢打了几下。

  律师解读强奸罪

  据黑龙江美亚律师事务所白宇宙律师介绍,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而是否违背女子意志,不应只从表面上看女子有无反抗、拒绝的表示,还应考虑女子是否能够反抗、是否知道反抗、是否敢于反抗等。

  白律师表示,从目前警方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刚子已涉嫌构成强奸罪,但最终判处结果,要由法院来认定。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