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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家电"超期服役"现象普遍 多数市民不关注安全使用期
2012-10-23 08:42:42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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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3日讯 家用电器使用时间过长,或者超出了安全使用期,就容易出现线路老化等问题,故障频发,甚至有时会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齐齐哈尔市推行了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但仍有很多家庭在使用已经超出安全使用期很长时间的电器,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发生。

  记者随机走访了齐齐哈尔市北三区的一些家庭,除了一些建立较晚的家庭外,仍有四成的受访家庭家电使用年限超过8年,而其中有少部分家庭的家电使用年限已经超过15年,他们大多是上了岁数的老年人与家庭收入相对较低的困难人群。

  市民李大娘家的电视是今年刚换的,此前那台老黄河电视让她至今心有余悸。今年5月,李大娘已经使用20多年的老黄河彩电开始经常出毛病,有时用手拍拍就好使,所以李大娘和老伴儿也没在意。一天,老两口正在看电视,忽然电视后壳处出现电打火,李大娘走到电视跟前刚要拍,一股火苗从电视后面蹿出,吓得李大娘顿时坐在了地上,幸好老伴儿反应挺快,迅速拔了电源,从床上拽了一条毯子捂了上去,这才没有酿成大祸。李大娘告诉记者,孩子好几年前就要给他们换台电视看,而他们说电视也没什么大问题,就坚持没换,没想到,这旧电视真的出事了。

  一项调查显示,45.3%消费者不知道家用电器有使用年限,而35%的消费者家中还有“过期”的老旧家电在服役。造成家电超龄服役的主要原因并非完全受制于经济因素,有部分产品存在于附带家电的出租房中,还有的消费者则是由于对新产品难于适应而一直没有更新。

  据了解,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出台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已于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通则》是推荐性标准,但规定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的标注原则,并建议厂家对其生产的家电产品标明安全使用期限。由于各种电器的功能结构不同,而且过于频繁地更新换代也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在一般家庭的平均使用强度下不同种类家电的安全使用寿命则有《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细则》应该考虑予以限定。但时至今日,只有燃气具的使用年限在其技术标准中进行了规定,其他产品的细则尚未出台。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