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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关爱救助困难群体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2012-10-29 10:28:41 来源:佳木斯日报  作者: 褚凤山 马丽涛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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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佳木斯10月29日讯 低保标准越来越高,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的审批流程越来越精简,医疗救助的项目越来越多,阳光低保的透明度越来越高,乡镇公共服务中心越来越普及,不用离村就能享受低保供养成为现实。佳木斯市关爱救助困难群体的长效运行机制已经形成。

  从1998年发展至今,佳木斯市辖区城市低保户占城镇人口的10.4%;市辖区农村低保户占农业人口的5.6%;全市的专项救助范围已拓展到衣、食、住、医、葬、水、暖、电、气、学等16个方面;探索开展了“先治疗、后结算”的医疗救助模式,让低保对象真正实现了,“有病敢治、没钱能治”的愿望;344% 低保标准上升比率保障困难群众生命尊严。 过去,社会救助申报审批工作一直沿用“社区受理、街道初审、区复核、市审批”的工作流程,如今市低保局利用全市行政审批权力下放的契机,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审批制度改革,将申报受理权上收至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将审批权下放至各区低保中心,变原来的四级审核为乡镇街道受理初审,区低保机构审批,两级审批终结,市低保局重点负责抽查监督,申报审批流程由原来的30日缩短为10至15日,简化程序一半。在医疗求助上,市低保局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治疗费用全部由定点医院垫付。今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贫困群体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提高救助标准;对于特殊救助对象,市低保部门探索开展了“先治疗、后结算”的医疗救助模式,“这回有病再也不怕了,有钱没钱,都能治了。”为了帮助特困群体应对突发事件,佳木斯市自2007年以来,相继出台了《佳木斯市城市居民应急救助资金管理办法》,今年市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发了《佳木斯市临时救助方案》,规定了救助标准和范围。同时,市里专项救助资金的范围拓展到了16个方面,年初以来市本级专项救助资金已发放2631.7万元。缘于党和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重视,基层民政业务也由传统的救灾救济等9项增加到15项,在乡镇以民政办为基础,建立了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已建立的12所五保家园,提升全市集中供养率2个百分点。为了更好地促进低保公开、透明、公平,打造阳光低保,市政府投入50万元资金开发了佳木斯市低保信息数字管理系统。通过系统联动财政、人社、不动产、税务、工商等15家单位,对社会救助申报人进行收入和财产信息核对,通过科技手段的采用,那些依靠蒙混欺骗、人情关系等不正当手段骗领救助的现象,再也隐藏不下去了。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