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0月31日讯 我省将通过实施24项高含金量的举措,撬动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引领作用,到201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力争达到GDP的2.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开发完成省级以上新产品1000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达到15%,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科技强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0年,全省在创新体系建设、重大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培养和引进等五方面实现新跨越,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达到20%,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科技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十,成为科技强省。这是30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强省建设的决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决定》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将通过24项高含金量的举措,全面发挥政府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市场的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科研机构的骨干作用、大学的基础作用,实现构建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科技资源共享机制、科技对外开放合作机制、科技协同创新机制、科技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和科技重大决策机制等五大机制。
重奖企业技术创新。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可独立申请和承担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给予300万元奖励。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应用转化科技成果。扩大“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支持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对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给予其项目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或贴息。重点资助企业申请和实施国内外发明专利,对牵头制定并被确定为国家级或国际级标准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行业组织等给予10万元的奖励。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围绕全省十大重点产业联合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到2015年开发1000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打造60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10个具有我省特色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牵头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
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形成科技人才培育合力,科学统筹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坚持人才、项目、基地相结合,依托经济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建设人才发展试验区,推动科技人才发展平台载体建设。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完善科技人员合理流动机制,强化科技人才激励机制,职务科技成果转让可从技术转让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5%的比例。
提升科研机构创新服务能力。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科研机构,加大政策扶持。加快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发展,提高创新平台服务能力。支持科研机构创办经济实体,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
《决定》还从创新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科技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扩大对外科技合作等五方面提出进一步提高我省协同创新效能;从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建立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强化科技管理体系建设、优化科技强省建设的政策环境等四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科技强省建设的组织和条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