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1月6日讯 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5日发布数据显示,“十六大”以来,哈尔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跨越式增长。截至2011年末,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0000元,达到20030.6元,是十年前(2001年)的3.1倍。
据悉,哈尔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两个历史性突破。第一个突破是在200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达到10064.8元;第二个突破是在2011年,突破两万元。十年来,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1年的6407.3元增加到20030.6元。
据介绍,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收入构成多元,增收渠道拓宽。“十六大”以来,哈尔滨市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有效地推动城市居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十年间,工资性收入对家庭总收入增加额的贡献率达53.8%,是城市居民家庭收入增长的最主要因素。政府出台政策,促进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由2001年的513.1元增至2011年的2334.6元,翻两番以上。2011年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59.7元,是2001年的12.1倍,年均递增28.3%,增速居四项收入之首。哈尔滨市多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和退休金标准,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2011年,人均转移性收入为7087.5元,是2001年的3.7倍。
又讯 “十六大”以来,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消费水平逐步提档升级。2011年,城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16232.7元,比2001年增长了2.2倍,年均递增12.4%。
据悉,居民消费呈两大亮点。一是服务性消费成亮点,居民生活观念从“生存型”向“享受型”发展。花钱雇保姆、请钟点工、在外用餐等,给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2011年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4101.2元,比2002年增长1.4倍,年均增长10.5%。二是假日经济兴起,旅游消费成亮点。黄金周的集中放假有力地推动了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2011年人均旅游消费支出351元,比2001年增长2.8倍,年均增长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