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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下发通知 欠农民工工资者不得参与投标
2012-11-08 15:30:2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于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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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8日讯 日前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通知》,凡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没有清偿完毕的单位,不得参与新的工程招投标。

  通知要求,工程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招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凡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没有清偿完毕的单位,不得参与新的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违法将工程施工项目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或者未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而是支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先由依法确定的责任单位承担支付工资责任;责任单位无力支付或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而逾期不支付的,应当由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或者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支付责任。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