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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水壶折把商家不给退换 消协:赠品也须“三包”
2012-11-13 08:55:13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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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1月13日讯 最近一段时间,冰城各大商场展开集中促销,各种消费纠纷也多了起来。12日,记者从哈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在消费纠纷中,关于商场赠品类投诉比较集中,主要表现在商家以赠品使用为由拒绝退换商品和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负责等两个方面。对此,哈市消协表示,按照《消法》规定,赠品也应该保证产品质量,由商家承担“三包”责任。

  10月初,市民李女士在南岗区某大型商场看中了一款无烟炒锅,售价500元,还附赠一台电热水壶,让李女士觉得很划算,当即掏钱买了下来。11月9日,她在使用电热水壶时,塑料把突然断裂,热水差点烫到自己。当她拿着断把的电热水壶找到商家时,对方却以水壶是“赠品”为由拒绝退换货。无奈之下,李女士将此事投诉到工商部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部分商场内随正品附赠的小礼品大多是从小作坊购买,部分赠品质量难有保证。很多消费者领走赠品之后,往往存在不实用、用着不安全、不用挺可惜的“鸡肋”困境。

  对此,哈市消协负责人表示,尽管《消法》规定,赠品也应该保证产品质量,由商家承担“三包”责任,但是很多商家往往拒绝为赠品“三包”。提醒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购物,不要被免费赠品所吸引,以免给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消费者如遇到此类纠纷,可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