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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试行“强镇扩权” 增强乡镇自主决策公共服务能力
2012-11-14 07:57:36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文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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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1月14日讯 日前,七台河市在我省率先启动“强镇扩权”改革,通过赋予乡镇部分市、区县职能,扩大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乡镇自主决策、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激发乡镇经济发展活力。

  此项改革以“强镇”为中心,探索乡镇经济发展、财税体制、社会管理、机构设置、奖惩机制等方面改革,给予乡镇发展更大的政策支持。通过依法委托、授权和联合执法、机构延伸等形式,赋予乡镇部分市级、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监督机制,进一步理顺乡镇权力运行机制。

  强镇扩权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大力推动乡镇经济发展,合理确定经济发展目标,推进现代农业、乡镇工业企业、乡镇第三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制定乡镇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加大对乡镇企业用地、乡镇全民创业和乡镇招商引资的政策支持。

  改革中,七台河市推动区县部分管理职能下移,下放行政和社会管理权。对法律、法规不禁止的行政管理权,根据乡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分批次以委托、授权方式下放。

  不适宜以委托、授权方式放权,且乡镇又需要的,如环保、安全监察管理等行政权力可采取联合执法、延伸机构等方式下派。乡镇要成立政务服务一站式办公大厅,建立市、区县、乡镇政务服务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增强服务能力。

  扩大财税权,按照事权和财权统一的原则,理顺市、区县、乡镇财政体制关系,给予乡镇一定的“强镇扩权”改革启动资金,充分调动乡镇加强社会管理和发展乡村经济的积极性,建立相适应的财政保障和激励机制。

  扩大干部人事调配和管理权。各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权力下放情况,视需要适当调整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乡镇人员编制,保证市、区县行政管理权力下放后,乡镇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对市、区县相关部门派驻乡镇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对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任免、年度考核和评优,应事先征求乡镇党委意见。对群众不满意的派出机构,乡镇党委政府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对其主要领导调整、撤换的建议。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