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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秋粮收购工作全面启动 数种作物收购价提高
2012-11-16 09:51:0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宋晨曦 吴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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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1月16日讯 1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秋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今年秋粮收购工作。全省442个承担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的库点,16日正式挂牌启动收购。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组织指导各地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全面抓好秋粮收购工作。国家对我省出台的秋粮收购基本政策为:一是调整和完善了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水稻(国标三等)最低收购价格为每市斤1.40元。适当调低了水分扣量标准,对实际水分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扣量标准由1:2调整为1:1.2,并给予收购企业每吨50元的烘干费用补贴。二是继续实行玉米、大豆临储收购政策。临储玉米(国标三等)每市斤收购价格由上年的0.98元提高到1.05元,增幅为7%,水分扣量标准按1:1.65执行;大豆(国标三等)每市斤收购价格由上年的2.00元提高到2.30元,增幅为15%。

  会议强调,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各收购库点要提高入库接收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千方百计为售粮农民提供方便,粮食、价格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政府要多措并举,抓好市场化粮食购销,努力开拓市场、扩大市场化粮食购销,拓宽农民余粮销售渠道,力争让农民粮食卖上好价钱。组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指导社会多元主体积极扩大粮食购销。要把广大种粮农民和各类粮食经营者全部纳入当地秋粮购销指导服务范围,指导企业抓好安全储粮。各级农发行要积极为政策性粮食收购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提前安排启动收购的铺底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购粮款和各项费用资金贷款,确保秋粮收购资金需要。

  会议要求,全省区域内所有启动政策性粮食收购的库点要落实好场地、资金等相关收储条件,真正做到对符合标准的农民余粮敞开收购、应收尽收。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