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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审议 政府建公益冰场免费开放
2012-11-27 09:27:12 来源:生活报  作者: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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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1月27日讯 26日,《哈尔滨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条例》对哈市全民健身事业作出规定,提出打造冰雪全民健身品牌,建公益冰场免费向社会开放。

  《条例》规定,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组织开展青少年上冰雪、市民上冰雪等冬季健身活动,普及和推广冰雪体育运动。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建立公益性的滑冰场,免费向社会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举办滑冰、滑雪、冰球、冰壶、冬泳、雪地足球等具有冰雪特色的冬季健身活动。公共体育设施、城市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和村镇居住区体育场所应当向社会开放,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300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的建设单位,应按公共体育设施用地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体育设施,且应与居住区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共体育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和用途。公共体育设施确需改变性质和用途的,应经当地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有关行政部门批准和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按照先建后占和不低于原体育设施标准、规模的原则建设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