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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西客站将投入使用 政府向市民求高招如何管好西客站
2012-11-30 09:40:2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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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30日讯 随着哈大高铁的正式通车运行,哈尔滨西客站也将投入使用。为了加强哈尔滨西客站站前地区管理,创造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地区环境,哈市政府拟制定《哈尔滨西客站站前地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西客站地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和市政设施、公共秩序以及相关部门管理职责等做了具体规定。即日起,广大市民可登录哈市政府法制信息网查看全文,并为如何管好西客站献计献策。

  环境卫生 禁在道路两侧摆摊设点

  征求意见稿规定,西客站地区禁止: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户外设施;擅自占用、挖掘道路;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在建筑物及临街建筑物玻璃窗、构筑物、市政设施、树木及地面等乱涂乱画、张贴小广告;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树木和护栏、路牌、线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在道路及其两侧摆摊设点,进行店外经营或者摆放物品;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乱扔烟蒂、果皮、纸屑、包装品、饮料罐等废弃物;随地乱倒垃圾污物;从机动车、建筑物内向外抛撒、丢弃垃圾等废弃物;擅自占用或者挖掘绿地,践踏草坪、花坛、花带等。

  交通设施 客车不得沿街揽客或站外上下乘客

  在交通秩序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租汽车进入西客站地区,应当停靠在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场内依次候客、下客,不得拒绝租乘或者未经乘客同意合载。公交车应当在规定站点营运,依次进站、停靠。客运班车、旅游专用车辆应当在批准的站点停靠,不得沿街招揽或者在站外上、下乘客。

  进入西客站地区的其他社会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应当在指定区域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禁止无客运经营资格的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公共秩序 不得在出站口叫喊举牌揽客

  西客站地区禁止下列妨碍公共秩序的行为:杂耍、卖艺和兜售物品;随地躺卧、露宿;踢球、滑旱冰和滑板等。站前地区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告知救助站对其实施救助,并予以配合。

  在西客站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得有下列行为:短斤少两,强买强卖;欺诈顾客,野蛮拉客;在进出站口、通道、广场等以拦截等方式叫喊、推拉、举牌、招揽顾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从事商业经营等。

  处罚规定 随地躺卧露宿罚50元到100元

  在法律责任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站前地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杂耍、卖艺和兜售物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随地躺卧、露宿或者踢球、滑旱冰和滑板的,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散发广告品及其他宣传制品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进出站口、通道、广场等处以叫喊、推拉、举牌、拦截等方式招揽顾客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站前地区管理机构应当在西客站地区显著位置统一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并对收到的举报和投诉及时登记、处理。

  反馈意见方式:

  网站、电子邮箱、书信或者传真

  截至日期:2012年12月4日

  网址://www.hrblaw.gov.cn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农林财经立法处

  邮编:150021传真:86772032

  电子邮箱:hrb49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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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