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综合  >  科教·就业  >  科教
搜 索
哈尔滨出台新规:持科技成果创业可获10万元启动金
2012-12-08 10:17:04 来源:生活报  作者:王威 王伟琳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生活报12月8日讯 记者从7日召开的哈尔滨市科技创新大会上获悉,《哈尔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正式出台,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政策》规定,明年起,哈尔滨市政府将增加科技投入1亿元,扩大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规模。同时鼓励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持科技成果创业,并给予最高10万元的启动资金。

  明年起政府增加1亿元科技投入

  从2013年起,哈尔滨市政府将增加科技投入1亿元,扩大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规模。此外,哈尔滨市将加大政府科技信贷支持,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企业,根据其贷款项目的具体情况,贷款担保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贷款担保额可放宽到2000万元以上。

  哈尔滨市还将推行智慧哈尔滨建设,推进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智慧民生工程。“城市通智能卡”将在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船、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客运等城市公交领域推广。将利用互联网及移动通讯等现代技术,探索构建老年人健康远程监测和疾病防控诊疗体系。另外,哈尔滨将通过整合数据资源,打造实现网格化“一站式”服务的“全能社区”。

  持科技成果创业可获10万启动资金

  为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对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以及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一年内持科技成果创办科技企业的,经评审,通过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给予最高10万元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支持。

  另外,市财政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小额贷款贴息担保支持。

  开辟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个性化服务,由人才服务机构全程跟踪协助办理各项手续,各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不受编制、工资总额、户口等限制,实行特事特办。需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按引进单位经费渠道解决。哈尔滨市将依托科技创新城、哈南工业新城、哈东新城,建设三个“人才特区”。将在哈南辟建国际科技合作成果产业化基地。

  哈尔滨市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市内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在民营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经市人社主管部门批准可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3年,3年内原单位实行竞聘上岗的可参加竞聘,竞聘上岗后工龄连续计算,并履行新的岗位职责。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