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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岗市委关于创建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
2012-12-20 11:10:01 来源:鹤岗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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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和省实施“十大工程”的战略部署,现就鹤岗市创建生态文明城市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建生态文明城市

  1.创建生态文明城市的重大战略意义。创生态文明城,建美丽新鹤岗,是顺应发展潮流、基于鹤岗市情、增进人民福祉作出的科学决策,是贯彻十八大精神和省委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发挥鹤岗生态、文化优势的实际需要,是建设区域中心较大城市的必然要求,是塑造开放发展新形象的有效途径,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2.创建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建设“美丽中国”和“大美龙江”的战略部署,立足市情,发挥优势,完善功能,张扬魅力,全力铺展绿色、现代、富裕、和谐、美丽五条主线,创生态文明城,建美丽新鹤岗,通过5至8年的努力,把鹤岗建设成为区域中心较大城市、北国边陲的璀璨明珠、百万人民的幸福家园。

  3.创建生态文明城市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绿色理念,发展支撑,现代品位,贵在和谐,遵循美丽。

  4.创建生态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到2016年,各个传统产业得到有效改造和提升,绿色经济、低碳产业粗具规模;城市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和完备,“新城新区”建设粗具规模,一水居中、老城新区同步繁荣的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态城市各项建设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基本建成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经济发达、生态家园舒适、生态文化繁荣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城市和区域中心较大城市。到2020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实现产业全面转型,绿色低碳经济成为主导;生态文明城市格局全面架构,市民人居环境极大改善;生态文化广泛弘扬,低碳生活成为社会风尚,鹤岗成为充满美丽韵味的国家生态文明城市。

  二、突出重点,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任务

  5.高举绿色发展大旗,实现经济绿色转型。要以绿色尺度指导发展,以低碳标准改造传统产业,以绿色优势培植新兴产业。

  6.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把绿水青山留给子孙后代。要突出“五保”,即保林、保水、保土、保草、保生物多样性。加快“三建”,即建设好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开发试验区。加强“四治”,即治理矿山、治理土地、治理污染、治理烟尘。

  7.充分展示水的魅力,建设充满动感和韵律的北国水都。要建好水工程,打造水景观,发展水经济,改善水民生。

  8.构建完备的城市设施网络,为百万人民搭建幸福和谐生活的载体。要改造提升老城基础设施,高标准建设新区,完善城市商服网络,兴建一批地标性建筑。

  9.推动城市形象升级,使鹤岗整洁清新、富有朝气、充满生机。要建设洁净秩序、空气清新、流光溢彩、花香四溢、绿阴掩映、科学管理之城。

  10.凸显以人为本的创建理念,促进人与城市共同成长。要弘扬生态文化,倡导低碳生活,培养文明市民。

  三、创新机制,为创建生态文明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1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生态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统一组织,分头实施、分步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也要组建专门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专门机构具体抓,形成市区(县)分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

  12.抓紧编制完善规划。要聘请著名专家、国家有关部委的同志加强指导,加快编制《生态文明城市创建规划》。规划起点要高,体系要完备,任务要具体,指标要明晰,措施要过硬。要建立规划执行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相应的统计、监测、考核办法,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创建走上规范化、长效化、科学化轨道。

  13.发挥区域单元的共建作用。在建立区域、流域生态保护协调机制、水土保护和大气治理联动机制、区域性重大项目责任共担机制、财力投入合作机制等方面进行突破。

  14.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开展生态行动志愿服务,倡导科学的生态消费方式,让生态文明城市创建的决策全社会都知道,全体市民都参与。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为创建生态文明城市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