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1日讯 日前,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一改以往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束缚,现在省内居民可以在佳木斯市实现就近申领出入境证件了。
这是佳木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了更好地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期待,在省内各地市率先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此项业务的开展将极大方便在佳木斯市生活居住且户籍不在佳木斯市的本省居民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
据介绍,就近申请出入境证件的种类为电子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符合就近办证对象为在佳木斯市市区、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富锦市、同江市及抚远县,居住一年(含)以上的省内流动的本省居民(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且其户籍所在地为已实施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申请人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所提交的材料为居民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各类证件工作规范要求的其他材料,除此之外申请人还应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出国劳务人员还需提交有派遣出国劳务资质的单位公函及主管部门公函。
由于省内居民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工作惠及面广,为确保就近办证人员切实享受到该政策带来的便利服务,该局加强了办证力量建设,确保警力配备和接待场所设置与增长的任务量相适应;对现行的接待大厅窗口进行合理布局,增设了就近办证窗口;对市内符合就近办证条件的人员数量进行评估,制定应急工作预案;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利用互联网资源,多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科学设置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证件签发及时、准确。以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对出入境管理工作的需求,真正做到“出入有境、服务无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