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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社会救助审批“瘦身” 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降低
2012-12-21 10:50:0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陈伟 卢军
黑龙江日报12月21日讯 记者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考核验收组于20日在哈市召开的反馈会上获悉,哈市社会救助工作审核“瘦身”,改革社会救助的申请和受理,改三级审核为二级审核,由区县一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批,不用再经过社区环节。
据悉,明年哈市将继续为低保、五保、低收入困难、低收入家庭发放节日补贴;继续为城区低困、低收入家庭发放供暖补贴;将政府一次性大学生救助政策范围扩大到农村低保家庭;调整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普通疾病和重特大疾病救助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在城乡全面铺开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方便困难群众就医;会同财政、物价、统计、发改部门定期监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状况,统筹考虑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物价指数等相关因素后适时启动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据悉,哈市还推出了在街道办事处(乡镇)设立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社区(村)服务站建立社会救助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在农村建立“社会救助流动服务站”;组织开展困难群众“大走访”工作;建立社会救助“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等六项新举措。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