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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天虹物业公司因亏损月末将终止乐安小区服务
2012-12-28 14:22:3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谭启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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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8日讯 哈尔滨天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亏损将在月末终止乐安小区的物业服务,该公司也成为我市首家依照新物业条例退出的物业公司。

  昨天上午,记者在香坊区乐园路乐安小区看到,小区单元门上张贴着天虹物业公司将于12月31日后退出该小区的公告。该公司孙经理不愿多谈退出的事,只解释说:“收费标准过低,连年亏损。合同到期,已履行了程序。”

  据了解,天虹物业于2006年接管了有805户居民的乐安小区,物业费一直按每月使用面积每平方米0.5元收取。孙经理强调,物业费收缴率仅80%,年亏20多万元。接手该小区后就赔钱,已连亏了6年。

  既然亏损,是否协商过调整物业费?孙经理说,按现在的标准都收不齐,涨价更难,而且协商程序又复杂,所以没与居民协商过。

  安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凯证实,天虹物业公司的退出符合11月1日实施的《哈尔滨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今年10月末,该公司就已向安乐街道办事处和香坊区建设局物业办分别递交了退出申请,到本月底正好60天。安乐街道办曾与物业公司沟通,但物业公司坚持退出。目前,刘凯正忙着组织社区物业服务站接管乐安小区的物业工作。

  采访中,该小区的居民表示担忧,物业公司说退就退,小区以后咋办?乐安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如果重新聘请物业公司,需由街道办事处组织,但对于能否有物业公司来接管小区,刘凯表示“并不乐观”。

  天虹物业的退出与“弃管”不同。“如果擅自弃管,物业公司在三年内不得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安乐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吴科长表示,新建小区一般黄金利润期在6年左右,6年后,单元门、小区道路等基础设施老化,需要加大投入。企业不赚钱了可以申请退出把烂摊子扔给街道办事处,但街道办事处能有多大接收能力?这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