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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金美美健康养生连锁机构递仨月离职申请 俩月工资不发
2012-12-31 09:30:5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史东旭 王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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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31日讯 近日,林洪娟向黑龙江晨报记者反映,她在三个月前向“金美美健康养生连锁机构”哈西服装城店的经理提出离职申请,现在她打算离职,可是她还有将近5000元的两个月工资没有拿到手。28日,林洪娟虽终于拿到了工资,但却只有3865元。

  据林洪娟讲,今年6月,林洪娟在哈西服装城四楼“金美美健康养生连锁机构”找到了一份美容院长的工作,每月底薪1800元。

  9月中旬,林洪娟打算去外地工作,就向“金美美健康养生连锁机构”的店长徐晓红提出离职,并写了离职申请,但徐晓红没有同意。第二天,徐晓红把离职申请撕掉了,并劝说林洪娟继续干下去。之后,林洪娟曾两次提出离职,徐晓红都没有同意,又两次将其劝回。

  12月,林洪娟再次提出离职,表示想去外地工作。这一次,经她与徐晓红协商,徐晓红表示她可以走,但是不能给开工资。

  林洪娟说,在美容院工作时没有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只有一个单方的合同,由美容院保存。

  美容院有一个规定,12月到次年3月不能辞职,而林洪娟早在三个月前就向美容院提出过离职申请,但离职申请被徐晓红给撕了。

  林洪娟本想一走了之,但是自己还有将近5000元的两个月工资没有拿到。无奈之下,林洪娟向本报记者寻求帮助。

  据“金美美健康养生连锁机构”人力资源部的李彦君说,林洪娟没有办离职手续。林洪娟可以按照公司的制度办离职手续,要在离职前一个月申请,报批后一个月就可以离职了,但必须交接清楚。

  对于欠工资的事情,李彦君表示,他们公司没有欠过员工的工资。

  据“金美美健康养生连锁机构”哈西服装城店的徐晓红经理说,她记不清是否撕过林洪娟的离职申请,因为已经三个月了。如果没记错的话,她确实是找林洪娟谈过,就是想挽留林洪娟继续在美容院里工作。当时谈的时候,她已经表示不辞职了,也没有坚持非要走。正常情况下,员工离职需要在离职申请上有分店经理、业务经理以及人事部门的签字,批完的一个月后就可以离职。对于是否拖欠了林洪娟5000元的工资,徐晓红表示不知道。而且这个月还没到发工资的日子,正常是25号,但这个月改到30号发工资。

  28日上午10时,林洪娟在姐姐的陪同下来到“金美美健康养生连锁机构”公司的行政部,林洪娟拿到了自己两个月的工资3865元。林洪娟的工资本来是将近5000元,但是公司把她正常的三天休息日的工资给扣掉了,没完成的任务也按工资倒扣了一部分,所以最后只拿到了3865元。

  林洪娟说,这次算是吸取了教训,等下次找工作时,一定会注意的。

  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热线:87739392。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