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3月9日讯 8日,记者从哈市工商局了解到,手机产品已经连续多年成为消费投诉的焦点,而且每年的消费申投诉量都超过了20%,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在手机投诉中,售后服务遭到推诿,不执行“三包”规定最常见。
随着智能手机的日益普及,消费投诉也出现新形式,很多手机不是硬件发生问题,而是软件本身有问题。2012年5月,哈市李女士的“苹果”手机无法开机,售后维修也没有发现问题,但是返厂维修时却被退回来,“手机被擅自改动,不在维修范围之内”。原来,李女士进行了所谓的“越狱”处理,而按照厂家规定,“越狱”后不负责任何维修。
保有量多使投诉渐长
哈市工商部门2011年统计显示,全年涉及手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申投诉达516件,占全年申投诉总量的11.9%,比上一年增长40.5%。而2012年的统计显示,涉及到手机类的消费咨询申投诉达到3359件,比上一年增长21%,成为仅次于服装鞋帽等快速消费品的投诉类别。
哈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主任辛栋告诉记者,尽管手机不是快速消费品,但是手机买方市场的扩大和使用数量的增多,导致投诉量增加增快,从最近两年来看,每年大约增加两成多。主要存在三大问题:第一,商品本身质量不过关,购买新机就出现质量问题;第二,销售过程虚假宣传,存在误导销售和捆绑销售;第三,商家不履行“三包”规定,自己制定规则,手机出现问题后,经销商、厂家和售后维修三方推诿。
“人为损坏”成拒修理由
记者从哈市工商部门了解到,很多手机维修纠纷,都是当事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进行有效鉴定,只能行政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哈市的严女士购买了一款价值699元的手机,使用过程中频繁出现自动关机、白屏、死机的情况。拿去维修时,商家认为是消费者自行购买的存储卡中病毒导致,换卡之后问题再次出现,商家则百般推诿,把原因推到消费者使用不当上。但是经过工商部门介入调查,认定手机属性能故障,应为消费者更换新机。同样,2012年6月,秦先生刚买了一个月的手机外显示屏不亮,商家以“人为原因损坏,更换零件需要700元钱。”拒绝免费维修。秦先生提出异议,对方让秦先生找人鉴定,然而经过多方询问,根本无法鉴定是否为人为损坏,最终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