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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专项整治电梯“维保” 电梯维保终身制写进草案
2013-06-04 10:04:1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尹明 田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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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4日讯 “我帮你家电梯做体检”活动开展7天来,共受理投诉1500余件,涉及的200余部问题电梯大部分已体检完毕。体检发现,电梯故障问题矛头直指维保质量。电梯体检系列报道引起质监部门的重视,日前,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质监部门将在我市展开对维保公司的专项整治。同时,维保监管将作为重要一项,被写进7月提交的《哈尔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中。

  在采访中,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于处长说,电梯作为运载工具,出场时本身质量是过关的,但由于后期维保不及时,以及使用不当给电梯造成伤害,影响使用寿命。我市有资质的维保公司约80家,可市场上还有一些挂靠公司、皮包公司存在,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给电梯维保带来安全隐患。今后质监部门将把对维保公司的管理纳入电梯专项整治中来,加强监管,排除安全隐患。

  目前,国家质监总局在广州试点,由电梯制造厂家对电梯进行终身维保,并计划将该方法推行至全国。对此,于处长极为赞同,他说,因为老旧电梯增多,电梯管理涉及的部门除了质监、物业还有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多头管理的结果是最终责任很难确定,如果施行电梯管理终身制,由电梯厂家承担电梯的后期维保,能有效保证维保质量。

  于处长表示,他们计划将这项内容写进7月提交的《哈尔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中去。同时,在草案中还增加了电梯保险内容。一部电梯每年的保险费用在100元至200元之间。“就好比买车后办理保险,一旦出了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于处长说。

  此外,针对一些市民反映有些电梯没贴安全检验贴,或者安全检验贴已过时效等问题,于处长称,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和到期未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据悉,市质监部门已经开展电梯隐患排查工作,并将其作为常态管理进行下去。市民如遭遇电梯未年检或故障等问题,可拨打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热线,投诉举报。

  沈阳:《沈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今年7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规定住宅电梯必须安装“应急自动报警系统”,居民一旦被困,应急系统将自动上报,节省电梯故障救援时间。

  广州:试行电梯监管模式改革,明确“首负责任”,即在电梯运营中“使用权者”必须担起首负责任,不管电梯事故是谁造成的,使用权者都必须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后,电梯的“使用权者”有权对造成电梯事故的制造企业、安装企业、维保企业、检验单位和使用者追索相关损失。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