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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年法》施行:做儿女的 咱常回家看看了吗?
2013-07-01 09:39:4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闫一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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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7月1日讯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目前,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581万,约占总人口的15.15%,如何公正的对待这样一个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如何有效的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是摆在我们所有人面前的一个难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将于今日起施行,该法的颁布将推进我国依法养老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1999年,随着央视春节晚会上同名歌曲的唱响,“常回家看看”这几个字以一种温情的排列方式走入大众的视野;14年后的今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其中“精神慰藉”一章中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同时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被认为是此次新《老年法》修订的一大亮点,由此“常回家看看”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老人很理解:不常回家有情可原

  “最盼望过周末了”虽然已经退休多年了,可是哈尔滨市道里区的李阿姨表示,她跟上班族一样盼望过周末,因为“姑娘儿子都是上班族,平时都忙,就周末能有时间回来看看我。”

  今年65岁的李阿姨是一位空巢老人,老伴10年前去世后她就一直自己住在道里区的老房子中,她的一儿一女也都定居在哈市,平均一两周来看老人一次。“我身体挺好,自己一人倒也住惯了,可老是一人也寂寞,感觉房子变大了,家里空落落的,想孩子,想孙子”。李大妈每个月都有2000左右的退休金,儿女们也会不定时的给老人些孝敬钱,家里水果、保养品也都是不断。“我都这么大岁数了,花能花多少,吃又能吃多少,我自己的钱就够我花了,每次都不让他们买东西,还非买,其实能多来看我几趟比啥都强啊。”李阿姨表示如果哪个周末姑娘儿子两家六口正好都赶回来看自己,那就是最开心的时候了,“他们啥都不用干,把我做的一桌子菜都给吃了就行了。”不过这样开心的事一年也就两三次吧,有的时候“运气不好,这个加班那个考试的,一两个月就都我一人”。可就这样,她的老邻居好姐妹唐阿姨还是羡慕不已,“至少离得近,想的紧了你自己也能跑去看看。”唐阿姨只有一个儿子,还是在国外,已经近两年没有见面了:“每次说回来,提前半年我就开始一天一天地算日子了,回来没呆热乎呢就走了……”唐阿姨表示每次儿子走,她和老伴都感觉被“闪”了一下,小半年都开心不起来,等到再次确定儿子归期的时候,两位老人才能回到数日子的好心情中。饱受思念之苦的两位老人却都表示理解孩子的苦衷,不会真的跟儿女计较,更不会以此就上告法庭。“去年孩子小就没回来过年,今年跟我说了一定带我的小孙女回来见我……”孙女还没见过爷爷奶奶,自己也两年多没见到儿子了,但唐阿姨却表示:“离亲人都这么远,就他们年轻人在国外打拼也不容易,哪有那么多时间和金钱常回来啊。”  


 

  鸡西市公安局民警赵维学为85岁瘫痪老人剪胡须。

  大庆市萨尔图区开展新《老年法》宣传活动。

  子女有苦衷:压力大距离远没假期

  30岁的李先生父母住在哈尔滨市平房区,自己在南岗区做生意,平时和父母见面的机会很少。“我是做个体买卖的,没节没假,每月房租还贷的压力也不小,有的时候忙得连吃饭都忘了。”李先生表示挤出更多的时间回家看看实在有难度。

  相比而言,做行政工作的王女士不能常回家看看的“苦衷”更为曲折。她老家是河北的,丈夫老家是山东的,两人在哈市安的家。这样距离远工作忙,只有过年能回家,矛盾就产生了,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到底回山东还是河北成了家里吵架的导火索。“老人都盼了一年了,回哪边另一边都伤心,时间又短,两边跑就都扔路上了”。王女士坦言因为这个问题自己和丈夫都吵到要离婚,最后协商的结果是:“轮流来,一年一边。”王女士表示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每次打电话父母都说让我们安心工作,没必要常回家,但是我知道他们心里还是渴望我们回家的,可现在竞争压力这么大,为了各自的发展,我和老公都以工作为重,假期很少,实在是没有常回家看看的条件。”  


 

  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离退休办组织老教师参加文艺汇演。

  松花江畔举行感党恩·千名老人健步走活动。

  专家:孝心不能简单以一年回家几次界定

  虽然因为距离远工作忙,不能在父母膝下尽孝,但王女士每周都会给父母打电话嘘寒问暖,每年也要买不少东西邮回家孝敬父母。“虽然不在身边,但是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老人沟通,也是履行了对老人精神赡养的义务,甚至可以委托亲友照顾老人、代送物品,也是尽到了孝心,并不一定要非跑回家看看。”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张海燕告诉记者,新《老年法》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条充实精神慰藉的规定,是强调关心老年人精神世界,不能只简单理解成“常回家看看”。“有的子女虽然常回家看看,却对老人丝毫不关心,冷言冷语甚至虐待老人,回去也是为向老人索要财物,这样的常回家又有什么用呢?”

  针对“常回家看看”难以量化及操作的质疑,张海燕也进行了解答。“因为《老年法》是一种倡导性法律,具体细节不可能规定的很详细清楚,新《老年法》明确常回家看看更多的是为强调伦理道德的正义性。其实常回家看看本就是一种应尽的孝道,不能强制规定多久看一次,这要看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可以多看看,没条件的就少看看,我想大多数老人都是能理解儿女难处的。”张海燕表示,孝顺应该是关心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和内心需求,而不能简单用一年回家几次来界定。

  张海燕自己本身就是空巢老人,“姑娘去了深圳工作,那里生活节奏快,她工作特别忙,去年过年是我和老伴飞过去看的她,姑娘可高兴了。”张海燕表示,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不能光靠子女常回家看看,老年人自己也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自救”:“年轻人没时间,老年人有空闲,如果身体允许,完全可以去看儿女,共享天伦。”另外很多老人缺少业余爱好,视儿女为主要的精神寄托,才会特别渴望子女回家看看。“上上老年大学,培养兴趣爱好,走出家门多交朋友也是老年人打发寂寞充实自己的好办法。另外新《老年法》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这也为子女常回家看看提供条件。”

  图片除署名外均由省老龄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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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