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3日讯 近日,记者从大庆市环保局获悉,为提高大庆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严厉查处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非法处置,大庆市启动了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市160余家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检查,对危险废物的处置情况进行严格规范。
据了解,本次检查主要针对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金属冶炼、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等行业危险废物的产生、利用、处置情况等。
市环保局危险废物监督中心贺广成介绍,各高校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和动物尸体,汽车4S店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等都属于危险废物,所以大庆市首次明确了对汽车4S店和驻庆高校危险废物的管理办法,要求它们和其他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一样,完成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未按要求完成暂存场所建设和分类暂存的企事业单位,最高将处以10万元罚款。
检查要求,市内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凡排放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49类危险废物,以及经鉴别为危险废物的,均需逐级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要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识,确保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无破损、泄漏及其他缺陷;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
目前,此次检查处于集中整治第一阶段,集中整治第二阶段为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