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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出租车“低速等时”来了 “合乘”或将走了
2013-09-13 08:33:4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健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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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3日讯 今年年底前,哈市出租行业酝酿已久的“低速等时”将随着2000台出租车新运力的投运同步实施。近日,记者从哈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处获悉,“低速等时”实施初期,出租车“合乘”仍推行。但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低速等时”使司乘之间可能产生纠纷等原因,从长远考虑,管理部门可能会取消“合乘”。

  实行“低速等时”后,能否“合乘”是市民比较关心的问题。哈市出租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实行的《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经首名乘客同意后,出租汽车可以合乘。“‘低速等时’并不是单纯的出租车运价上涨,而是对目前出租车运价系统的完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低速等时”推行初期,管理部门仍允许出租车“合乘”。

  但出租车业内人士表示,推行“低速等时”后,“合乘”可能会增加司乘之间的纠纷。另外,“低速等时”推行后,部分乘客打车费用会增加,一些客流会分散至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这就会释放一部分出租车运力,缓解打车难的紧张局面。启动“低速等时”是一个取消“合乘”的好机会,所以长远考虑,管理部门可能会修改《条例》,取消“合乘”。

  目前,哈市出租汽车在按行驶里程计费的同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通过时间计费,等于是在实行“低速等时”。2010年开始实施的《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中规定,出租汽车客运,是指利用小型客车,按乘客需求提供客运服务,并按行驶里程或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比如,乘客要求出租车司机长时间等候时,这期间如果车辆静止时间超过5分钟,计价器也会按照车辆运营1公里时的价格计费。”相关负责人表示。

  按国家相关标准,出租车在行进途中,时速低于12公里且累计超过5分钟,便可按目前每公里的运价收费。但哈市会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哈市出租行业自身的特点,对计价规则进行调整。目前,哈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已将计费方案上报至哈尔滨市政府,待方案通过后再对外公布。推行“低速等时”后,管理部门将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必要时适时调整计价标准。加上即将新增的2000台运力,年底前,“低速等时”将在哈市近1.7万台出租车上同步推行。目前,运力投放工作正在履行省级各部门会签程序。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