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9日讯(郑雷 记者 张强) 哈尔滨市南岗区司法局创新工作模式,从今年3月开始,在全市率先依托大学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截至12月9日,南岗区司法局已开展咨询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待在校师生咨询100余人次,受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案件10余件,结案率达100%,得到了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今年7月份,哈尔滨体育学院大四的学生小王咨询设在学院内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他在学校的招聘会上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没有具体的薪酬和保险等内容,但规定违约金是3000元。由于当时决定仓促,现在又不想去那家公司了。“我要是不去那家公司了,是不是就要缴纳3000元的违约金呢?我一直比较担心。”小王说。
针对此事,黑龙江省率航律师事务所姜东主任给予了详细的答复。根据《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特殊约定,如果双方的协议书只是达成一种就业意向,没有明确约定薪酬、就业保险等正式劳动合同所具有的必要条款,那么违约金就不需要给付。“这件事一直比较困扰我,多亏了设在学校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我解了忧愁。”小王高兴地说。
今年3月份,哈尔滨市南岗区司法局创新了工作模式,在全市率先依托大学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了哈尔滨体育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哈理工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大学校园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窗口,面对面的解答在校师生的法律问题,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学生,提供免费、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让在校大学生不出校园就能获得法律援助。
截至12月9日,哈尔滨体育学院、哈理工大学开展以各类法律法规为主题的咨询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待在校师生咨询100余人次,受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案件10余件,结案率达100%,得到了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今后,南岗区司法局还将在区域内适合的大学院校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学生,提供免费、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