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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黄标车提前报废最高补贴2.2万元 5类车不享受政策
2017-04-07 14:20: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隽珊
东北网4月7日讯(记者 张隽珊)日前,哈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淘汰黄标车有关事宜的通告,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哈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注册登记的黄标车,其所有人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最高享受2.2万元补贴。
通告称,本次享受补贴政策的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汽车。
据悉,财政供养单位所属的黄标车(财政供养单位是指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者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强制报废日期在2017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转籍到外地的黄标车等五种黄标车不享受补贴政策。
责任编辑: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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