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庆市委、大庆市政府关于人工增雨、防雹的安排部署,为了保证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市辖区作业站点设置如下:
1.高新区大庆市气象局,E125°8′38.98″、N46°34′31.37″,车载移动火箭发射架;
2.让胡路区喇嘛甸镇,E124°44′31.92″、N46°39′30.84″,车载移动火箭发射架;
3.大同区八井子乡蒙古屯,E124°38′13.56″、N46°0′43.39″,车载移动火箭发射架;
4.大同区老山头乡老山头村,E124°44′59.14″、N45°53′57.03″,车载移动火箭发射架;
5.大同区林源镇,E124°42′18.36″、N46°17′14.34″,车载移动火箭发射架;
6.大同区林源镇九厂先锋一次变,E124°42′14.82″、N46°23′7.38″,车载移动火箭发射架;
7.大同区太阳升镇勃勒根屯,E124°33′40.15″、N45°58′19.24″,车载移动火箭发射架。
二、2017年度各县作业站点设置详见各县作业公告。
三、自2017年4月15日至2017年9月30日为本年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在此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条件,均将进行火箭人工增雨、人工防雹作业。
四、火箭作业站点半径15公里圆形范围内为弹着点区域,作业期间请不要进入此区域,当地派出所要协助警戒。
五、若发现火箭弹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请不要捡拾,更不能拆卸,要及时与大庆市人工影响天气主管部门(市气象局)或者当地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六、若发生作业意外事故,请迅速与所在地人工影响天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当地派出所联系。
七、大庆市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科应急联系电话:(白天)0459-8151612、8151630;(夜间)0459-8151617。
特此公告
大庆市气象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