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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省为守信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04亿元
2017-04-19 16:58: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高若铭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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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4月19日讯(高若铭 记者 杨帆)纳税信用良好,可转化为“融资资本”;而拖欠税款不缴,就会“处处受限”。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2016年,黑龙江省“银税合作”金融机构共为全省守信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04亿元,把企业的“诚信”变成了真金白银,实打实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2016年度黑龙江省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已于近日结束,全省共有1409户纳税人被评为A级纳税人。今年,有8.6万户纳税人参加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包括全省范围内2015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

  与以往考评方法不同,此次纳税信用评价首次依托金税三期纳税信用管理系统采集纳税人信息,根据纳税人全面的涉税(费)信息情况,经系统自动计算出纳税信用评价分值,税务机关核查后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4月中下旬,各地税务机关将按税务总局要求通过省国税局网站、微信公众号(黑龙江国税)、政务微博(黑龙江国税)对外发布A级纳税人名单,纳税人也可通过登录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查询自身评价结果。

  如何能更好的实现纳税信用评价的初衷,让评价结果切实惠及纳税人,黑龙江省各级国税部门采取服务措施“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地处中国北极的漠河县华鹏供热有限公司2015年度首次被评为A级纳税人,从B级到A级,是大兴安岭国税局和地税局对企业一年来的诚信纳税行为的肯定。漠河县华鹏供热有限公司也切身感受到了A级纳税人的VIP服务。大兴安岭地区国税局对该户纳税人积极落实A级纳税人激励措施,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并组织专家团队对其提供“一对一”辅导和上门服务,为纳税人解答涉税疑难问题,给予在发票领用、税务培训、简化涉税审批等多种优惠待遇,深入推进纳税信用应用。同时,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微信、媒体网站、电子显示屏等现代化手段向社会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提高企业社会公信度。公司财务负责人张女士表示,最大的感受是成为A级信用等级纳税人后的诸多便利,尤其在发票领用上还可享受一次领购不超过三个月的用量,满足了企业供热收费高峰发票用量问题。取消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节约了办税人员大量办税等候时间。

  在后续管理上,黑龙江省国税局将严格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对于纳税信用好的纳税户,可通过“银税互动”等金融产品助其融资,将“纳税信用”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资本”。对失信纳税人采取联合惩戒等措施,使失信纳税人“处处受限”。2017年初,我省税务部门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等31家单位联合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又属税收违法失信纳税人的,列入“黑名单”并给予曝光,使其受到政策支持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