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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从严查处十种交通违法行为
2017-05-04 11:12:31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刘达 于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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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5月4日讯 3日从齐齐哈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为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城市交通改善工程,进一步规范齐齐哈尔市道路交通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为市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即日起至2017年底,齐齐哈尔市将在中心城区组织开展十种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拖拉机的,处以5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其他农用车的,处以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上道路行驶的农用车未悬挂号牌的,处以2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驾驶农用车驶入城区禁止通行道路的,处以100元罚款,一次记3分;驾驶拖拉机驶入城区禁止通行道路的,处以50元罚款。

严查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处以5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未悬挂号牌的,处以2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驾驶摩托车驶入城区禁止通行道路的,处以100元罚款,一次记3分。

严查三轮车(红篷车)交通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三轮车(红篷车)的,处以5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上道路行驶的三轮车(红篷车)未悬挂号牌的,处以2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驾驶三轮车(红篷车)驶入城区禁止通行道路的,处以100元罚款,一次记3分。

严查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的,处以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上道路行驶的电动四轮车未悬挂号牌的,处以2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

严查婚庆车交通违法行为:

上道路行驶的婚庆车不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处以2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

严查黄标车交通违法行为:

黄标车驶入城区禁止通行道路的,处以100元罚款,一次记3分。

严查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工程运输车的,处以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上道路行驶的工程运输车未悬挂号牌的,处以2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驾驶工程运输车驶入城区禁止通行道路的,处以100元罚款,一次记3分。

严查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以2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安装、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倒置、折叠、重叠机动车号牌,在机动车或者机动车号牌上喷涂、粘贴、安装影响号牌识别的装置或者材料的,处以2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以5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以15日以下拘留,处以5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

严查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在明令禁止停车的路段停车的,处以100元罚款,一次记3分。

严查僵尸车交通违法行为:

对长期停放在城区道路两侧及小区内的僵尸车,将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并对违法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