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7月11日讯 10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近日,我省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配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在7月10日前,各市(地)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完成政府采购,开始制作服装,在9月20日前,我省城管执法人员全部统一着装,胸徽字样全省统一为“黑龙江”,胸号前两位为“23”,执法人员是真是假一看便知。
《通知》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胸号由8位数字组成,其中第一、二位为省编号,第三、四位为城市编号,末四位为人员编号。每名城管执法队员的软胸号编号与硬胸卡编号要保持一致。胸卡编号在市(地)城管执法部门备案,并通过建立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胸号编号与城管执法队员一一对应。服装制作所需经费,由个人承担工料费的30%,其余70%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装具制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责任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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