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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1070家网络经营主体网上亮照 网店拒不亮照最高罚一万元
2017-08-08 05:44:42 来源:生活报  作者:陈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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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8月8日讯 7日,生活报记者从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印发了《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亮标亮照工作方案》,按规定哈市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各类经营主体,如开展网上商城、网店经营、交易等行为,必须在网站下方进行网上亮照, 拒不亮照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据悉,截至5月31日,哈市网络经营主体已经亮标、亮照的1070家,较去年的324家增长230%。

  据介绍,网上营业执照公示(以下简称网上亮照)是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市场主体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标识链接”。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企业可登录哈市电子商务信用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安信网: www.eits.org.cn完成网上亮照。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