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税务局“四零”服务创建公开承诺
根据《省直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和《省直机关“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作为试点单位,哈尔滨市南岗区地方税务局、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等26个单位作为全省先行项目,现面向社会做出“四零”服务创建公开承诺。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税及省政府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增值税发票代开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重点行业的纳税人实行重点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
(三)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四)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负责本地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服务对象
全省纳税人和社保费缴费人。
三、服务内容
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增值税发票代开、申报纳税(费)、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权益维护、文明服务。
四、服务承诺
在省委要求开展“四零”承诺服务的基础上,结合地税部门特点,增加“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过程零收费”两项,开展“4+2”模式服务窗口创建。
(一)服务受理零推诿
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制度,依法推行办税公开、服务公示,办税人员亮岗位、亮身份,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按规定受理,非岗位职责范围内事项,应当提供有效指引,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纳税人。开展延时服务,对已到下班时间正在办理或已在办税场所等候办理的纳税人提供延时办税,全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窗口周六(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开展办税业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二)服务方式零距离
通过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公示板、电子大屏幕等形式公开法定依据、办事程序、相关材料及办理结果等,使办税工作公开透明。开辟绿色通道,开展预约服务、导税服务、提醒服务、免填单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等多元化服务,让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提供纳税人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平台,网址公开告知,平台板块清晰、栏目齐全、功能完善,打造线上线下办税融合的智能化服务。推行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省内通办和国税、地税“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程序最简、频次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纳税服务。加强面对面办税辅导、税收宣传和政策解读,提供人性化、精准化办税服务,帮助纳税人便捷高效地享有权利和义务。
(三)服务质量零差错
办税服务厅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推行双屏办税,实现“一站式”集成服务。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范,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复核机制,推行绩效考核,实现对办税过程的监督管控。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内部管理,办税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规程,做到办税事项全部达到规定标准。
(四)服务结果零投诉
畅通纳税服务投诉受理渠道,在税务网站、税务微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平台开通纳税人意见反馈通道,办税服务厅设置即时评价系统和意见箱,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响应服务诉求。面向社会聘请社会监督员,自觉接受服务监督,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不断改进办税服务工作,促进办税过程透明、严谨公正,为纳税人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
(五)服务事项零积压
严格落实即时办结和限时服务制度,对符合即办条件的涉税事项,即时办结;对非即办事项,向纳税人说明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准确地办结各项涉税业务,杜绝拖延和积压。再造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简并涉税资料报表和办税手续,提高工作效率,解决纳税人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使办税提速增效。
(六)服务过程零收费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各项清费、降费政策,向纳税人免费提供政策宣传、业务辅导、办税所需的表证单书,免费下载办税软件,办税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行政性费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查处力度,对拒不执行相关政策、擅自设立或变相收费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五、监督电话
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承诺进行监督。
服务监督电话:12366
2017年8月22日
省地方税务局“四零”承诺服务创建网上办税服务厅服务公示
一、网址:htt p://www.hl j tax.gov.cn
二、所含事项
(一)信息采集(各税种申报、企业财务报表申报等)
(二)社保费申报(各险种申报、查询等)
(三)申报服务(申报查询、清单查询等)
(四)涉税事项(土地、房产税源变更维护等)
三、处理方式
互联网线上处理、7×24小时实时办理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五、工作流程
(一)纳税人下载安装客户端软件,并登录进行身份认证;(二)网上报税系统线上受理各项涉税业务;(三)后台进行实时处理;(四)处理结果反馈纳税人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实体试点先行窗口单位
1.哈尔滨市南岗区地方税务局
2.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3.黑龙江省龙江县地方税务局
4.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地方税务局
5.牡丹江市爱民区地方税务局
6.黑龙江省海林市地方税务局
7.佳木斯市东风区地方税务局
8.黑龙江省桦川县地方税务局
9.黑龙江省肇州县地方税务局
10.大庆市龙凤区地方税务局
11.鸡西市鸡冠区地方税务局
12.黑龙江省密山市地方税务局
13.黑龙江省集贤县地方税务局
14.双鸭山市岭东区地方税务局
15.伊春市伊春区地方税务局
16.黑龙江省铁力市地方税务局
17.七台河市桃山区地方税务局
18.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地方税务局
19.鹤岗市南山区地方税务局
20.鹤岗市向阳区地方税务局
21.绥化市北林区地方税务局
22.黑龙江省肇东市地方税务局
23.黑龙江省孙吴县地方税务局
24.黑河市爱辉区地方税务局
25.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地方税务局
26.黑龙江省漠河县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