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6日讯 刘某,大庆市大同区人,因没事做,便打起了偷油的主意。
他趁油井无人之时,将原油盗窃回家,随后运至柴草垛里隐藏起来。
今年3月初,刘某将30袋的原油,以1000元钱的价格,卖给了赵某。
赵某驾车拉原油途经高平检查站时,被公安机关发现,赵某随即被抓捕。
经检查,车内有原油1.47吨,价值人民币3800余元。
大同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原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被告人赵某,明知原油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赵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责任编辑: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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