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9日讯 日前,记者在哈尔滨市多家供热企业采访时了解到,即日起,各供热企业开始集中受理关栓停热,需要办理关栓停热的居民,9月30日前向供热企业进行申报。
随着天气的逐渐转凉,供暖期也离大家越来越近,哈市市民开始关注供热事宜,在这里,小编就给您介绍一下办理停热所需要的注意事项。

【何时申报停热】
即日起,各供热企业开始集中受理关栓停热,需要办理关栓停热的居民,9月30日前向供热企业进行申报。

【哪些情况不允许办理停热】
为保证冬季供热的平稳运行和居民的室温达标,根据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户,不能申请停止用热:
1、非分户供热用户;
2、分户供热用户控制阀门在用户室内等不具备停止用热控制条件的;
3、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分户改造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供热实施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
4、冷山、底层、顶层用户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费用】
今年停热基础设施运行费仍按照热费全额的30%收取。如热费下调,已缴纳停热费的热用户多交的费用自动转入下一年度热费当中。
【停热申请步骤】
A市民申请停热,需持申报停热房屋的产权证明、申报人身份证明,前往所在供热企业窗口提出申请。
B等待供热企业到现场审查房屋是否符合停热条件。
C得到供热企业书面答复后,按要求一次性缴纳30%的热能损耗费,并与供热单位签订停止用热协议。
【用户对热企停热认定不认可咋办】
如果用户对热企停热认定有异议,可拨打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南岗区供热办82708055
道里区供热办84502319
道外区供热办88944375
香坊区供热办87933087
平房区供热办86596365
松北区供热办88080677
呼兰区供热办57371328
阿城区供热办53966392
市住房局供热办8739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