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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
2017-09-15 15:38:54 来源:黑龙江省安监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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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安全监管局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专门下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持续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通知指出,要始终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组织开展面向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通知强调,要围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开展普法,深入宣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组织开展普法宣讲活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走基层”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举办《安全生产法》实施成果展、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要深入开展经常性普法宣传,把普法与监管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引导从业人员认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要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要切实抓好本系统普法,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机关安全生产法治文化创建等活动。

  通知要求,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特点,研究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握普法宣传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和重点群体,切实增强普法实效。要将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与宣贯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普法宣传和各项工作,做到普法宣传和重点工作相互促进,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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