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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贷款遭拒绝 主动现身"求还钱"
2017-09-25 15:47: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周丽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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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5日讯 “李法官,我来投案自首来了。”9月20日早上一上班,当事人李某在亲属的陪同下出现在大庆市红岗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局干警见到他,非常惊讶,“你不是一直躲着我们吗,给你打好几次电话,你也不接,去你家找了你好几次,你也不在。”当事人答道:“现在我想要办理银行贷款,可是你们将我列为了老赖,银行不给我贷款,我知道错了,我不应该不接你们电话,我应该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老赖”为啥选择“自首”?原来这个主动登门还钱的当事人李某与付某因民间借贷产生诉讼纠纷,最终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要求李某在5日内一次性给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是李某却爽约了,未按期主动履行给付欠款义务,还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无奈,申请人付某向大庆市红岗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自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以来,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依法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全国征信系统联网。银行在为其办理贷款过程中发现有信用不良记录,因此无法办理贷款,李某的日常生活受到影响。

  执行法官听到这里,“原来如此,你早点履行法律义务,我们也不会将你列为老赖了,你也不会贷不到款啊”!李某点头:“是啊,没想到不按时给钱的法律后果那么严重,我都成为老赖了,在亲戚朋友面前太丢人了!”

  随后,执行法官联系付某到院,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给付了欠款202150元。由于李某当场履行了给付欠款义务,法院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屏蔽,该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这只是众多执行案件中执结的一起普通案件,亦是“百日”攻坚的成果之一。大庆市红岗法院执行法官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符合要求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黑名单”,将“老赖”曝光在诚信的阳光之下,营造强大的执行威慑效应,以失信曝光来倒逼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相信经过全体执行干警的努力,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做坚强的后盾,诚信的阳光一定会散发出更加夺目的光彩。

责任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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