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4日讯(记者 张隽珊 编辑 张广义) 记者24日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据悉,冰城居民对公共文化场馆和具有冰雪、音乐等特色文化企业产品与服务评价所获取的积分可兑换政府消费补贴,根据试点实施阶段及居民参与情况,补贴比例在消费金额的10%至30%之间合理浮动。
五类免费开放公共文化场馆参与试点
2016年6月23日,哈尔滨被正式确定为国家第一批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为打通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边界,促进文化、旅游、体育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方案》明确试点范围与参与试点单位,确定2017年,文化消费试点范围拟选定道里、道外、南岗、香坊、松北、平房、呼兰、阿城和双城区9个市辖区,2018年扩大到9个县(市)。
参与试点单位分别为市、区两级政府直属公益性公共文化场馆,主要选取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及文化馆等5类免费开放场馆;选取导向正确、经营良好、产品优质、特色鲜明、拉动作用强,自愿申请并提供相应数据、接受社会评价、主动配合试点工作的重点文化企业,重点选取文化艺术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等相关行业企业。
明确目标城区常住人口四成以上参与消费
《方案》称,有效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总量,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建立文化需求动态反馈机制。优化文化市场产品供给,完善文创产品开发运作机制,制定相关奖励评比办法,扶持和推动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和传播,激发文化创造力。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市场主体间公平竞争,淘汰文化产业过剩供给、增加有效供给。构建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探索具有哈尔滨特色的扩大文化消费模式。
明确参与试点企业达到城区内重点文化企业总量的60%以上、参与消费人次达到城区常住人口的40%以上,试点工作涵盖市区内所有文化产品和服务种类的80%以上。文化消费直接拉动比例力争达到1:5以上,对旅游、体育、住宿、餐饮、交通等相关领域间接拉动比例达到1:10以上。
居民评价所获积分可兑换政府消费补贴
财政资金引导方式由直接补贴文化经营单位向补贴居民文化消费转变,鼓励居民通过对公共文化场馆和具有冰雪、音乐等特色文化企业产品与服务评价获取积分,用积分兑换政府消费补贴。此外,利用文化消费惠民补贴卡(哈尔滨银行和中国银行发行的社保卡)按比例直接补贴消费者,用于在试点企业范围内消费。动态设置消费积分和补贴比例,根据试点实施阶段及居民参与情况,科学设置积分额度,补贴比例在消费金额的10%至30%之间合理浮动。引导企业自主让利,增强消费拉动效果,使企业让利与政府补贴产生迭加效应。
开发建设试点数据信息平台
采用“互联网+文化”运行管理模式,利用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将文化消费数据信息平台与哈市现有“文化资讯网”整合,在功能开发上确保试点工作要求的消费便利性、资金安全性和数据准确性。同时,利用金融数据信息平台,开发试点工作“线下资金结算平台”。
建立试点数据指标体系和文化消费数据监测采集报送机制,采用系统自动数据采集、试点单位自主填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方式监测采集试点数据,重点关注居民参与人次、消费数据、文化企业和场馆数据、直接拉动和间接拉动消费数据等各类试点数据。
实行试点企业“红榜”“黑榜”制度
建立试点工作风险防范体制机制,健全各项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全程监控预警试点风险,确保试点工作安全进行。实行试点企业“红榜”“黑榜”制度,对在试点工作中信誉良好、折扣优惠、活动丰富、消费者评价较高的企业,定期在平台上发布“红榜”表扬信息,并作为试点奖励和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在试点工作中,采取“平台数据风险监测、群众有奖举报、试点企业抽查检查”等风险防控措施,若发现有“刷水”现象,一经查实将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同时取消其试点补贴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并在平台“黑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