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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扩大范围 助力市场化粮食收购
2017-11-03 17:27: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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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3日讯(记者 王亮) “什么是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信用保证基金的前生今世”“企业如何加入信用保证基金”……《黑龙江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于11月1日正式发布,给了大家答案。

  为积极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促进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供应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大市场化收购信贷支持力度,增强信贷风险化解能力,省政府决定在“黑龙江省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基础上成立“黑龙江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

  省基金管理小组成员单位及贷款合作银行职责分工明确。省粮食局负责牵头组织、综合协调;省财政厅负责筹集财政出资,监督基金使用;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监局负责指导农发行等各贷款合作银行积极开展粮食收购信贷业务。

  “今年的信用保证基金与去年相比,共有5个变化。”黑龙江省粮食局财务审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第1个是支持收购的粮食品种范围从只针对玉米,扩大到玉米、稻谷和大豆;第2个是风险共担方式从全省参与企业共担风险,调整为同一贷款合作银行下的参与企业共担风险,不同贷款合作银行下的参与企业之间不互担风险;第3个是建立持续补充机制;第4个是遵行市场化原则放开贷款利率;第5个是对基金实行委托管理,由黑龙江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

  新闻链接:

  什么是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

  它是指在全省范围内由政府适当出资,引导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共同出资成立,缴存于贷款银行账户,为粮食企业提供融资增信,专门用于防范玉米、稻谷和大豆市场化收购贷款风险的基金。

  信用保证基金对企业有多大的作用?

  今年信用保证基金规模暂定10亿元,省级财政出资占20%,参与企业出资占80%。按照市场化原则,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性质的粮食贸易和加工企业,只要符合各贷款合作银行贷款准入条件,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基金缴存起点额度100万元。认缴基金的企业可获得实际缴存到位额度10倍左右的市场化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能促进市场化收购中的各方主体共同应对资金风险、共同承担资金风险。

  如何申请加入?

  要加入信用保证基金,第1步是粮食企业向当地贷款银行提出加入申请;第2步是资格审查,贷款银行受理申请后,调查并形成初步意见,报上级行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符合条件的确定认缴基金的最高限额;第3步是资格确认,贷款银行收到上级行答复意见,会同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企业基金参与资格;第4步是签订协议,申请企业与贷款银行、县级基金管理小组签订信用保证基金合作管理协议;第5步认缴基金,企业按照不低于缴存起点、不超过最高认缴限额自主决定认缴数额,在签订协议5个工作日内,将认缴基金全额存入指定基金专户,加入并认缴基金的截止期限为2018年1月31日。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