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进出口贸易总额实现68亿美元、增长52%,列全省第1位。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75件、居全省第2位,大庆跻身19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行列。
上调市区和四县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达到1680元和1270元,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制定《大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环境评价等11个事项列入承诺范围,我市有望成为全省首个试点单位。
社会融资总规模达到1600亿元、银行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090亿元,贷款增量和增速跃升全省第2位。
大庆成为中国首个普思考试示范城市,外语能力测评体系率先实现与国际接轨。
推进健康大庆建设,大庆成为全省唯一健康城市试点,平安医院建设、流动人口卫生服务等经验全省推广。
出台《大庆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实施方案》,放宽市区落户限制,增强城市发展活力,在全省率先实施“户籍通办”。
高水平承办2017年央视中秋晚会,大庆成为东北首个举办央视“秋晚”城市,全球观众超过7.5亿人。
市本级投入扶贫资金2亿元,发放支农再贷款13亿元、扶贫再贷款资金11亿元,为贫困群众办理扶贫小额贷款1.95亿元、总量居全省第一、惠及贫困户4749户。
1—10月,全市共受理发展环境投诉事项58件、办结率达到98%,查处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问题49个、80人。大庆政务服务办事便捷度被省政府评为A级。
市中院在全省率先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和“律师调查令”制度,政法机关跨系统业务协同平安建设、涉案款物中心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落实“水十条”、“大气十条”、“土十条”,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管控机动车、秸秆焚烧污染,率先在省内实行黄标车“黄改绿”。
参加央视《魅力中国城》竞演,进入全国18强。
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市图书馆、博物馆晋升国家一级馆,大庆获评全省首个全民阅读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