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0日讯 12月19日,记者从市教育局的通知中了解到,我市中小学校2018年寒假放假时间敲定,从1月16日至3月1日,共6周零2天。各幼儿园在保障假期幼儿正常入园的前提下,可以安排保教人员串休,具体时间自行安排。
通知要求,寒假禁止违规办班补课。各中小学校禁止在放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禁止违反“三不”原则(不强迫、不上课、不收费)组织学生自习,禁止组织学生集中收看付费的“空中课堂”等电视(网络)授课,禁止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
如有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遵守《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毕业班级补课行为的通知》(黑教基二函〔2017〕558号)相关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及时受理对中小学校寒假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同时在寒假期间对属地中小学违规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对违规者严肃处理。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对假期安全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彻底清查安全隐患;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切实把中小学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张广义
热点新闻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