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9日讯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齐齐哈尔调查队了解到,2018年2月份,齐齐哈尔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3%,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7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6个百分点。
1—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6%,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8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6个百分点。其中,八大类商品价格“七涨一降”,食品烟酒价格上涨1.2%,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8.3%,医疗保健价格上涨3.2%,衣着价格上涨2.5%,居住价格上涨1.5%,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4%,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1.1%,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下降1.4%。
责任编辑: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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