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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天一色共潮生 佳木斯市全面建立河长制综述
2018-04-10 14:26:26 来源:东北网-佳木斯日报  作者:石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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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0日讯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自2016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来,市委、市政府立足实际,抢前抓早,四级联动,创新思路,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市基本实现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

  高位推动建立体系机制

  2017年,是佳木斯市实施河长制的第一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议、5次政府常务会议以及总河长会议、现场推进会议、座谈会议,并把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专项推进。市委书记徐建国先后4次就河长制工作作出批示。去年4月,佳木斯市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名录的指导意见》《佳木斯市四级河长体系架构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市河长制办公室。经过调研和专家评审,编制了《佳木斯市河湖分级名录》和《佳木斯市重点河湖名录》。去年5月19日印发实施了《佳木斯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县、乡(镇)级方案随后陆续出台。

  全市建立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河长的“双河长”制。全市江河、湖库、塘坝、泡沼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实现全覆盖,共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河段长2875名。配备了市、县、乡三级“河道警长”158名,明确各级河长职责任务。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建设局、市林业局等市河长制办公室10个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推动河长制工作任务落实。

  佳木斯市及时制定并出台了《河长会议制度》《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工作验收制度》等主要制度。落实河长制旬报制度,确定汤原县及所属的胜利乡、合力村为市推行河长制试点单位,各县(市)区还分别确定了一乡(镇、社区)、一村作为试点,先行引领。

  除此之外,佳木斯市还结合实际,创新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督办制度》《河长巡查制度》《社会监督员聘请管理办法》《群众举报事项处理办法》《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等6项制度。

  狠抓重点保护生态

  佳木斯市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市级河湖基本信息逐一进行普查登记,为建立“一河(湖)一档”,编制“一河(湖)一策”,提供技术支撑,建立了市级重点河湖档案。去年6月至10月,市河长制办公室在全市城区及景观区范围内开展了以清除河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为主要内容的“清河行动”。实施大型河道环境卫生集中整治32次,清理河道垃圾620立方米,依法清除非法建筑物91处,疏浚河道196公里,整顿河道非法采砂场59处,清理河滩地11245亩,河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河道行洪能力明显提升。与此同时,还在主要公路边、桥边、居住人口密集或人流相对集中的河岸边,设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公示牌692块,欢迎群众监督并为爱护环境出谋划策。

  同时,还及时对抚远市河长制工作进行对接和指导检查。抚远市河长制工作基础信息、统计等工作已纳入全市范畴,并派出督导检查组、中期评估组,对发现的问题帮助研究措施,进行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佳木斯市已组织四级河长、河段长开展巡河、检查8000多人次,开展河长制督办检查4次,其中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水务局先后派出督导检查组对10个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3次,市深改办派出督查组督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督办通知。各县(市)区对所辖乡镇进行了督办检查。

  广泛宣传强化监督

  市河长制办公室举办了两期河长制专题培训班和河长制专题讲座,组织编印了《佳木斯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学习培训参考资料》《全面推行河长制文件选编》,通过组织自学、专题辅导、集中办班培训等方式,加深了各级河长(河段长)对河长制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履职能力。各县(市)区采取多种形式对县、乡、村河长及各部门干部进行了河长制专题培训,培训4300多人次。

  佳木斯市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先后多次被《黑龙江日报》《佳木斯日报》、市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进行报道。编印了河长制宣传挂图、宣传手册6000余份发放张贴到各县、乡、村。在黑龙江省各市(地)首家建立了佳木斯河长制公共微信平台,及时通报、交流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市县河长办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已受理群众举报事项50余件,并及时做了批办处理。在黑龙江省各市(地)首家聘任了市级河湖“志愿河长”和社会监督员,目前,市级及各县(市)区聘请社会监督员1148名,在河湖管理保护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去年11月中旬,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环保局等河长办各成员单位,组成10个中期评估组,利用一周时间组织开展中期评估、考核。省深改办督察组、省水利厅督导组、省河长制中期评估组到佳木斯市检查督导和进行中期评估时,对佳木斯市河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全市基本实现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

  今年,市河长制办公室将坚持河湖问题导向,编制“一河(湖)一策”,并持续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清河行动”“治污净水行动”,推进落实河长制主要工作任务。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湖生态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人人参与保护河湖的强大合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责任编辑:王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