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4月20日讯 老赖欠钱不还,还伙同他人签订假租房合同。近日,大庆市高新区法院执行异议申请的审查,最终,恶意规避执行行为者难逃法眼。
去年年末,大庆市某公司将债务人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其给付债权人银行16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今年2月,该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查封王某名下的房产,并进入拍卖程序。其间,案外人张某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称法院所查封的房产已于2016年4月租给自己,租期长达十年。
大庆高新区法院立即成立执行异议审查组,审查组法官贾李强发现,案外人张某除了租赁合同外,并未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此案存有蹊跷。此后,法官先后找到张某和王某了解情况,针对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等细节询问,两人的回答有重大差异,法官由此确定了王某伪造租房合同的嫌疑。最终,两人主动承认伪造租赁合同的事实,同时请求法院准许撤回异议申请。
据法官介绍,执行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与案外人“勾结”,滥用执行异议权,以此达到对抗法院执行的目的。据了解,该院近两个月处理3起虚构事实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的案件。法官提醒,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证据,妨碍法院审理案件和执行案件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