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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需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2018-04-26 18:15: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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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6日讯(记者 庄园)26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获悉,哈尔滨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的转让行为即将全部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今后转让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必须到位于市民大厦六楼的的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转让规则办理。

哈尔滨市巡游出租车。

  根据《哈尔滨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哈尔滨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关于“出租汽车经营权不得擅自转让”的表述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标准的原则,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哈尔滨市实际情况,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管理、彻底规范哈尔滨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行为,自觉推动“私权”变“公权”,杜绝政府公共资源被随意转让,让经营权的转让在阳光下运行。

  据了解,现有政策法规对出租汽车经营权的转让没有具体限制条款,造成政府对属于社会公共资源的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缺乏有效监管情况的出现。该行为的转变将有效杜绝恶意炒卖经营权,转受让双方擅自定价,经营权被转让给不适合经营的人经营管理的情况的发生。

  注:巡游出租车,区别于网约车、顺风车,车身喷涂、安装专门的出租汽车标识,主要通过“扫马路”方式巡游揽客,在机场、枢纽站场等站点候客,也可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提供预约服务。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