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行志愿
所谓“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考生可以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逻辑顺序的学校志愿,平行志愿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在平行志愿录取时,首先对所有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按所报志愿的逻辑顺序优先检索当前最高分考生的全部志愿,有任何一个符合录取条件即被录取,当该考生被某一志愿录取后或全部志愿检索后都未被录取,此时检索结束,接下来再按此方式继续检索下一分值考生的全部志愿,依次类推。平行志愿的优势就是将考生的分数作用最大化,只要正确、合理填报志愿,就能使考生录取到与其成绩相匹配的学校,降低志愿填报风险,最大限度体现志愿填报和录取的公平、公正、科学、规范。
考生填报配额志愿时,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考生填报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配额指标,可作为考生参与配额和二次配额的录取依据;二是考生填报非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配额指标,只能作为考生参与二次配额的录取依据。
二次配额是用各初中学校配额结束后剩余的指标在区内进行二次配额,如果配额结束后,该区所有配额指标全部使用,则不进行二次配额。
配额录取时,依据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优先对高分考生所报的平行志愿中含有的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从前到后依次检索,条件符合即录取;二次配额时,依据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在该区配额后的剩余指标范围内对未被录取考生所报的全部平行志愿从前到后依次检索,条件符合即录取。一旦考生被所报学校的配额或二次配额录取、或是配额全部结束后都未被录取,循环检索都将结束。
以2017年哈市某所初中学校省重点一批次配额志愿填报和录取为例,该校分配到7所学校的配额指标,即哈三中(南岗校区)、哈六中、哈九中、哈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阿城一中、双城兆麟中学。按规定考生可在省重点一批次的10所学校中任意选择1至4所学校填报。下面列举几种报考情况:
情况一:某考生填报了4个配额平行志愿(志愿1为哈三中南岗校区、志愿2为哈师大附中、志愿3为哈九中、志愿4为哈六中),以上4个志愿均为所在学校分配到的配额指标。那么在进行省重点一批次配额录取时,按该考生所报志愿的逻辑顺序分别检索志愿1、志愿2、志愿3和志愿4,有任何一个志愿符合条件即被录取;在进行省重点一批次二次配额录取时,按所报志愿的逻辑顺序,结合考生所在区各学校配额后的剩余指标,分别检索该生所填报的4个志愿,有任何一个志愿符合条件即被录取。
情况二:某考生填报了4个配额平行志愿(志愿1为哈九中、志愿2为哈六中、志愿3为省实验中学、志愿4为哈一中),其中前3个志愿为该考生所在学校分配到的配额指标,志愿4不是该学校分配到的配额指标。那么在进行省重点一批次配额录取时,按所报志愿的逻辑顺序分别检索志愿1、志愿2和志愿3,有任何一个志愿符合条件即被录取,但不检索志愿4;在进行省重点一批次二次配额录取时,按所报志愿的逻辑顺序,结合考生所在区各学校配额后的剩余指标,分别检索该生所填报的4个志愿,有任何一个志愿符合条件即被录取。
情况三:某考生填报了4个配额平行志愿(志愿1为哈一中、志愿2为哈二十四中、志愿3为阿城一中、志愿4为双城兆麟中学),其中后2个志愿为学校分配到的配额指标,前2个志愿不是学校分配到的配额指标。那么在进行省重点一批次配额录取时,按所报志愿的逻辑顺序分别检索志愿3和志愿4,有任何一个志愿符合条件即被录取,但不检索志愿1和志愿2;在进行省重点一批次二次配额录取时,按所报志愿的逻辑顺序,结合考生所在区各学校配额后的剩余指标,分别检索该生所填报的4个志愿,有任何一个志愿符合条件即被录取。
其它重点高中配额的各种填报及录取情况可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