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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法院“六加四”创建“四零”服务法院
2018-05-11 09:47:10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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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完善“窗口”服务功能,结合宁安法院实际,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服务,宁安法院做到“六加四”创建“四零”服务法院。

  开展“四零”服务做到“六规范”。一是服务态度规范。服务办事要热心、咨询解答要耐心、办理立案要诚心、对待批评要虚心。二是服务用语规范。网上服务平台要求使用规范办公用语。工作交流讲文明懂礼貌,平等友好、平和得体,解答疑问准确规范、通俗易懂。三是服务行为规范。着装规范、仪容整洁、待人友善、举止得体、办事认真、严谨客观、岗位负责、恪守职守、工作专心、聚精会神、办公文明、整洁有序。四是服务效能规范。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五是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办事指示牌、标志牌,配备桌椅笔纸等便民服务备品;设置导诉台,公开依法依据、办事程序、相关材料、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等。提供办事指南和相关资料,方便查阅使用;设置工作人员岗位标识等。网上服务平台要求网址公开告知,便于查找,网站定期维护、保证畅通。六是服务纪律规范。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依法登记立案,严格廉洁自律。

  开展“四零”服务做到“四提高”。一是提高素养倡导担当。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要求,对当事人要求立案,符合立案条件该立的案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立案;不该立的案件按照相关程序告知。对缺少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减少当事人诉累。对法律咨询的群众做到耐心解答;对诉前调解的当事人,安排专人负责调解。对查询案件审理情况的当事人,认真给予查询。二是提高文明接待水平。树立“纠纷无小事”意识,坚持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倡导服务的主动性,主动为企业分忧,为百姓解难,守好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切实履行“首问责任制”,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努力延伸“窗口”职能,送法到基层到群众身边,实现“零距离”。三是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加强教育培训,确保立案案由的准确性;诉讼费用预算准确性。提高调解协议书制作质量,坚持调解协议书审核制,严把质量关,确保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严谨性;落实跟踪服务措施,对调解协议书履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和事后回访。四是提升创新能力。在立案接待“窗口”,进一步创新服务机制,从软件到硬件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群众满意率达100%,实现零投诉。

责任编辑:赵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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