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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7~2018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成效显著
2018-06-05 10:03:5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吴殿峰 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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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6月5日讯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我省组织开展了2017~ 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截至2018年4月,共督查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336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据了解,此次督查我省对相关法规和通知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推进,对燃煤污染控制、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移动污染源治理、城乡面源污染综合整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进行了督导,对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截至2018年4月,共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15轮次,检查大气污染源企业1287家,检查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区域657处。

  在省级督查开展的同时,组织市(地)、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开展了自查。同时,累计成立21个省级督查组,开展重污染天气巡查,针对督查发现的应急响应不及时、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预案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责成各地立行立改。厅长杨志伟到任后到一线,对哈尔滨市固定污染源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重污染天气应对、料场堆场防风抑尘措施落实以及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了现场督查。副厅长刘伟多次参加执法检查和夜查、巡查行动,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督导,要求各地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环境问题,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截至2018年4月,共督查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336件,其中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问题485件,涉及企业环境问题851件。按照《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查处整改了一批大气环境污染典型问题。针对督查发现的485件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问题,责成地方政府按照监管职责,依法进行查处整改。针对851件企业环境问题,依法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对187家(次)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2776.01万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6家(次)、罚款1706万元;对24家(次)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查封;责令30家(次)企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责令70家(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督查过程中省环保厅坚持问题导向,敦请地方政府加大督办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并责成属地环保部门加强与相关区、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惩治环境违法行为,整改环境问题。要求各地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将每一项问题分解到企业和环保部门具体责任人,逐一监督企业落实整改。督查中坚持边督边改,对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逐一复核前期工作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对整改完成的予以销号。目前,督查发现的1336件环境问题中,1103件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233件问题正在整改中,对未完成整改的环境问题,我省将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地尽快完成整改。

  据介绍,下一步我省将结合生态环境部重点工作任务,继续组织实施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和督查行动,督促落实地方政府环境管理职责和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通过严格执法、提高违法成本,倒逼企业治理污染。二是开展大气环境保护督查,加大实地检查、现场督导工作力度,敦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三是积极进行重污染天气应对,督促各地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提前预警、职责明确、措施合理、应对得当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杨禹